树脂型人造石材应用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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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材协会标准


树脂型人造石材应用技术规程


The Code of Practice for Application of Resinous Agglomerated Stone

 


    

1      1

2      2

3      4

3.1 一般规定 4

3.2 人造石材 4

3.3 金属及连接材料 5

3.4 胶粘剂 5

3.5 填缝、接缝材料 7

3.6 护理材料 7

4      9

4.1 一般规定 9

4.2 结构设计和构造要求 9

4.3 墙、柱面设计 11

4.4 地面设计 12

4.5 楼梯设计 14

4.6 窗台板设计 15

4.7 橱柜台面设计 15

4.8 洗手台设计 15

5      17

5.1 一般规定 17

5.2 金属构件加工 17

5.3 人造石材规格板加工 18

5.4 人造石材圆弧板加工 19

5.5 人造石材线条加工 20

5.6 干挂和点挂槽、孔的加工 20

5.7 人造石材实心柱体加工 21

5.8 人造石材台面加工 22

5.9 人造石材拼花加工 23

5.10 人造石材雕刻品加工 24

5.11 人造石材马赛克加工 25

5.12 人造石材楼梯加工 25

5.13 包装、运输和储存 26

6      27

6.1 一般规定 27

6.2 施工准备 27

6.3 变形缝施工 28

6.4 墙、柱面人造石材施工 28

6.5 人造石材地面施工 35

6.6 人造石材楼梯施工 37

6.7 人造石材窗台板施工 38

6.8 人造石材橱柜台面安装 38

6.9 人造石材洗手台安装 39

6.10 护理施工 39

7 工程验收 42

7.1 一般规定 42

7.2 墙、柱面工程 44

7.3 地面工程 45

7.4 护理工程 46

7.5 窗台板、橱柜台面、洗手台 47

8 维护和保养 49

8.1 地面保养和维护 49

8.2 墙、柱面保养和维护 49

附录常用干挂件规格与要求 50

附录B专用建筑锚栓或简易锚件的选用 52

本规程用词说明 55

引用标准名录 56

条文说明 58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1

2 Tems 2

3 Materials 4

3.1 General requirements 4

3.2 Resinous agglomerated stone 4

3.3 Metal and connective material 5

3.4 Adhesive material 5

3.5 Joint mixture 7

3.6 Tending and protective material 7

4 Design 9

4.1 General requirements 9

4.2 Structure and construction requirement 9

4.3 Wall and pillar design 11

4.4 Floor design 12

4.5 Stair design 14

4.6 Elbow board design 15

4.7 Cabinet table design 15

4.8 Washing table design 15

5 Fabrication 17

5.1 General requirements 17

5.2 Metal component fabrication 17

5.3 Agglomerated stone demension slab fabrication 18

5.4 Agglomerated stone arc slab fabrication 19

5.5 Agglomerated stone line fabrication 20

5.6 Slot and hole fabrication 20

5.7 Agglomerated stone pillar fabrication 21

5.8 Agglomerated stone table-board fabrication 22

5.9 Agglomerated stone composite fabrication 23

5.10 Carved agglomerated stone fabrication 24

5.11 Agglomerated stone msaic fabrication 25

5.12 Agglomerated stone stair slab fabrication 25

5.13 Pack, transport and storage 26

6 Construction and installation 27

6.1 Construction and installation preparation 27

6.2 Construction and installation preparation 27

6.3 Structural deformation joint construction 28

6.4 Wall and pillar agglomerated stone installation 28

6.5 Floor agglomerated stone installation 35

6.6 Stair agglomerated stone installation 37

6.7 Agglomerated stone elbow board installation 38

6.8 Agglomerated stone cabinet table installation 38

6.9 Agglomerated stone washing table installation 39

6.10 Tending and protection of agglomerated stone 39

7 Acceptance 42

7.1 General requirements 42

7.2 Wall and pillar acceptance 44

7.3 Floor acceptance 45

7.4 Tending and protection of agglomerated stone acceptance 46

7.5 Elbow board, cabinet table, and washing table acceptance 47

8 Maintenance 49

8.1 Tendance and protection of floor 49

8.2 Tendance and protection of wall and pillar 49

Appendix   Size and request of dry-hanging piece in common use 50

Appendix B   Selection of special building anchor or facility anchor 52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pecification 55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56

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58


     

1.0.1 为提高我国树脂型人造石材人造石材装饰装修应用的技术水平,促进树脂型人造石材人造石材应用的科学、规范、安全、经济,保证树脂型人造石材人造石材装饰装修的质量,促进树脂型人造石材行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建筑室内墙、柱面,地面,台面的树脂型岗石和树脂型石英石设计、加工、施工、验收、维护和保养。

1.0.3 本工程应遵循安全、环保、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并应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和《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9等配套使用。

1.0.4 树脂型人造石材装饰装修应用除参照本规程之外,尚应符合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毒及其它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0.1 人造石材  Agglomerated stone

块状、粒状和/或粉状的石料为主要骨料,有机和/或无机粘合剂为主要成型材料混合后,在真空条件下经加压震动成型、固化、加工等工序制成的材料,又叫合成石材。

2.0.2 树脂型人造石材  Resinous agglomerated stone

树脂为粘合剂的人造石材。

2.0.3 树脂  Resin

高分子化合物的俗称

2.0.4 不饱和聚酯树脂  Unsaturated polyester resin

主链上含有酯键、且分子链上具有不饱和双键的高分子化合物

2.0.5 岗石  Agglomerated marble

以碳酸盐类石料为主要骨料的人造石材。也称人造大理石或合成大理石

2.0.6 大骨料岗石  Agglomerated marble with big aggregate

最大骨料尺寸大于18mm的岗石产品

2.0.7 粗骨料岗石  Agglomerated marble with coarse aggregate

最大骨料尺寸大于6mm、不大于18mm的岗石产品

2.0.8 细骨料岗石  Agglomerated marble with fine aggregate

最大骨料尺寸不大于6mm的岗石产品

2.0.9 石英石  Agglomerated quartz

以石英矿物为主要骨料的人造石材。

2.0.10 双组份水泥基胶粘剂  Two-component cementitious adhesive

一种聚合物改性水泥砂浆。由水硬性胶凝材料、细骨料、有机外加剂制成的粉剂,使用时与聚合物乳液拌合而成。

2.0.11 反应型树脂胶粘剂  Reaction resin adhesive

一种由合成树脂、矿物填料和有机外加剂混合而成的胶粘剂,具有良好柔韧性、粘结力和防水作用。

2.0.12 装修伸缩缝  Decorate slot

为消纳人造石材等因温度、湿度或其他因素变化而产生的变形需求以及消纳人造石材铺装中尺寸误差累积所设置的区域分隔缝

2.0.13 硬底薄层法 Thin set installation

一种地面铺贴方法。是在完全固化并充分干燥的找平层上,使用双组份水泥基胶粘剂进行铺贴施工

2.0.14 软底法 Mud bed with bonding agent installation

一种地面铺贴方法。找平层施工后无需等待找平层固化和充分干燥,直接使用反应型树脂胶粘剂粘贴施工

2.0.15 干挂法  Anchor hang

墙面施工中,先将槽钢锚固在建筑承重结构上,与角钢链接形成钢骨架,再通过角码、挂件人造石材牢固悬挂在钢骨架上形成饰面的一种施工方法。

2.0.16 点挂法  Point hang

将人造石材通过挂件直接与墙体结构点式连接形成饰面的一种施工方法,即省略钢骨架,直接把膨胀螺丝打入墙体,然后通过角码、干挂件与人造石材连接。

2.0.17 有机胶粘贴法 Resinous adhesive installation

采用反应型树脂胶粘剂粘贴人造石材形成饰面的一种施工方法。

2.0.18 水泥基法 Cementitious adhesive installation

采用双组份水泥基胶粘剂粘贴人造石材形成饰面的一种施工方法。

2.0.19 整体研磨 Overall polishing

对安装完成后的人造石材地面进行整体表面磨削处理,以消除人造石材接缝高低差,提高人造石材装饰面的整体平整度和光泽度。

2.0.20 晶面处理 Surface crystallization

为提高人造石材表面光泽度等特性而对人造石材表面进行的一种处理。


     

3.1 一般规定

3.1.1 树脂型人造石材(以下简称“人造石材”)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定和设计要求。

3.1.2 人造石材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3及其他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并应符合国家有关防火、安全和耐久性的规定。

3.1.3 人造石材工程所用材料应通过出厂检验和现场抽检合格。

3.2 人造石材

3.2.1 树脂型岗石(以下简称“岗石”)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人造石》JC/T 908的有关规定,主要性能应符合表3.2.1的规定。

3.2.1 岗石的主要性能指标

项目

技术要求

细骨料岗石

粗骨料岗石

大骨料岗石

吸水率(%),≤

0.15

0.20

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弯曲强度(MPa),≥

16

12

压缩强度(MPa),≥

90

90

落球冲击高度,225g钢球

800mm不破损

800mm不破损

耐磨度(mm),≤

39

莫氏硬度,≥

3

线性热膨胀系数(1/℃),≤

地面:2.3×10-5

墙面干挂、点挂、干粘:4.0×10-5

墙面湿贴:2.3×10-5

台面:4.0×10-5

放射性核素限量

A类

光泽度(Gs)

按如下分类,由制造商申明所属类别:

高光板:光泽度≥70

光板:70光泽度≥20

亚光板:光泽度20

3.2.2 树脂型石英石(以下简称“石英石”)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装饰用人造石英石板》JG/T 463的有关规定,主要性能应符合表3.2.2的规定。

3.2.2 石英石的主要性能指标

项目

技术要求

墙面

地面

台面

吸水率(%),≤

0.05

弯曲强度(MPa),≥

35

30

压缩强度(MPa),≥

-

150

-

耐磨性能(g/cm2),≤

3.5×10-3

7.0×10-3

莫氏硬度,≥

5

抗落球冲击性能(J)≥

3.5

线性热膨胀系数(1/℃),≤

湿贴:2.3×10-5

干挂、点挂、干粘:4.0×10-5

2.3×10-5

4.0×10-5

尺寸稳定性能,≤

0.06

-

放射性核素限量

A类

光泽度(Gs)

按如下分类,由制造商申明所属类别:

高光板:光泽度≥70

光板:70光泽度≥20

亚光板:光泽度20

3.2.3 人造石材用于墙面干挂时,应符合表3.2.3的规定。

3.2.3 墙面干挂人造石材的主要性能指标

项目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挂件组合单元挂装强度(kN)

室内:≥0.65

GB/T 9966.7

石材挂装系统结构强度(kPa)

室内:≥1.20

GB/T 9966.8

3.3 金属及连接材料

3.3.1  所用钢材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除不锈钢外所有钢材均应进行防腐处理。

3.3.2  采用的普通碳素钢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 700的规定。

3.3.3  焊接材料应采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非合金及细晶粒钢焊条》GB/T 5117规定的碳钢焊条。

3.3.4  紧固件及配套的卡件、垫片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紧固件 螺栓和螺钉通孔》GB/T 5277、《紧固件机械性能 螺栓、螺钉和螺柱》GB/T 3098.1、《紧固件机械性能 螺母》GB/T 3098.2和《建筑用轻钢龙骨配件》JC/T 558等的相关规定。

3.3.5  机械锚栓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用膨胀型、扩孔型建筑锚栓》JG 160的规定。

3.3.6  化学锚栓和植筋材料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 145的规定。

3.3.7  专用尼龙锚栓的尼龙膨胀套管应采用原生的聚酰胺、聚乙烯或聚丙烯制造,不应使用再生材料。

3.3.8  干挂件和背栓宜采用材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不锈钢和耐热钢  牌号及化学成分》GB/T 20878的S304系列或S316系列的不锈钢制品,常用干挂件的规格和要求应符合本规程附录A的规定。

3.4 胶粘剂

3.4.1  人造石材干挂的结构粘结用环氧胶粘剂(干挂胶)或中性硅酮结构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环氧胶粘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干挂石材幕墙用环氧胶粘剂》JC 887的有关规定,主要性能应符合表3.4.1的规定。

3.4.1 环氧胶粘剂主要性能指标

项目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不挥发物含量(%)

≥99

105℃恒温180min

  弯曲弹性模量(MPa)

≥2000

JC 887

拉剪强度(MPa)

≥8.0

压剪强度(MPa)

人造石材人造石材(标准条件)

≥10.0

人造石材人造石材(浸水)

≥7.0

人造石材不锈钢

≥10.0

2 中性硅酮结构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 16776的有关规定。

3.4.2  人造石材的修补、临时固定及无结构强度的粘结,可使用云石胶。云石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非结构承载用石材胶粘剂》JC/T 989的有关规定,主要性能应符合表3.4.2的规定

3.4.2 云石胶主要性能指标

项  目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弯曲弹性模量(MPa)

≥1500

JC/T 989

压剪粘结强度(MPa)

人造石材人造石材(标准条件)

≥7.0

人造石材人造石材(浸水)

≥6.0

人造石材不锈钢

≥7.0

3.4.3  人造石材的地面铺贴,宜使用双组分水泥基胶粘剂或反应型树脂胶粘剂并符合下列规定:

1 双组分水泥基胶粘剂的主要性能应符合表3.4.3-1的规定。

3.4.3-1 双组分水泥基胶粘剂材料主要性能指标

项  目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拉伸胶粘原强度(MPa)

≥1.0

JC/T 547,粘结基材一面是标准砂浆块,一面是工程所用人造石材

浸水后拉伸胶粘强度(MPa)

≥1.0

热老化后拉伸胶粘强度(MPa)

≥1.0

晾置20min后拉伸胶粘强度(MPa)

≥0.5

早期拉伸胶粘强度,24h(MPa)

≥0.5

横向变形(mm)

≥2.5

JC/T 547

2 反应型树脂胶粘剂的主要性能应符合表3.4.3-2的规定。

3.4.3-2 反应型树脂胶粘剂主要性能指标

项  目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拉伸胶粘原强度(MPa)

≥0.65

JC/T 547,粘结基材一面是标准砂浆块,一面是工程所用人造石材

浸水后拉伸胶粘强度(MPa)

≥1.0

热老化后拉伸胶粘强度(MPa)

≥1.0

晾置20min后拉伸胶粘强度(MPa)

≥0.5

剪切变形量(mm)

≥2且不脱胶

按JC/T 547中压缩剪切试验方法。粘结基材一面是标准砂浆块,一面是工程所用人造石材。在剪切力的作用下,胶粘剂与人造石材脱离时的变形量即为剪切变形量

3.5 填缝、接缝材料

3.5.1  人造石材墙面填缝、台面防水密封处理等宜使用中性耐候硅酮密封胶。中性硅酮耐候密封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材用建筑密封胶GB/T 23261的有关规定,主要性能应符合表3.5.1的规定。

3.5.1 中性硅酮耐候密封胶主要性能指标

项  目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表干时间(h)

≤3

GB/T 23261

定伸粘结性

无破坏

浸水后定伸粘结性

无破坏

质量损失(%)

≤5.0

污染性(mm)

≤2.0

3.5.2  人造石材地面填缝应使用反应型树脂填缝剂。反应型树脂填缝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陶瓷墙地砖填缝剂》JC/T 1004的有关规定,主要性能应符合表3.5.2的规定。

3.5.2 反应型树脂填缝剂主要性能指标

项  目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外观

色度高、质感细腻,可根据人造石材颜色定制填缝剂颜色

目测

可抛光性

地面整体打磨抛光后,距离2m远目测缝隙的亮度和颜色,填缝剂与缝两边的人造石材的颜色无明显差别

耐磨损性(mm3

≤250

JC/T 1004

标准试验条件下的抗折强度(MPa)

≥10

标准试验条件下的抗压强度(MPa)

≥25

收缩值(mm/m)

≤1.5

240min吸水量(g)

≤0.1

位移能力

±20%

GB/T 23261

3.5.3  人造石材台面接缝专用拼接胶水主要性能应符合表3.5.3的规定。

3.5.3 人造石材台面接缝专用拼接胶水主要性能指标

项  目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颜色

与待拼接的人造石材颜色一致

目测

粘结强度

人造石材拼接后的弯曲强度,与原板的弯曲强度相比,降低幅度不应超过20%

JG/T 463中规定的弯曲强度检测方法

3.6 护理材料

3.6.1  人造石材护理材料不应造成石材本身颜色的明显改变,不应对人造石材产生后期腐蚀和内在的破坏性影响及其它形式的损害。

3.6.2  人造石材晶面处理剂的主要性能应符合表3.6.2的规定。

3.6.2 人造石材晶面处理剂主要性能

项目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人造石材晶面处理后的光泽度(Gs)

≥70

GB/T 13891

耐磨度(g/100r)

≤0.08

GB/T 17657

耐污性

0级或1级

GB/T 32837

摩擦系数

≥0.50

JGJ/T 331

3.6.3  防水背胶的主要性能应符合表3.6.3的规定。

  3.6.3 防水背胶主要性能

项目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拉伸粘结强度(MPa)

≥1.0

JC/T 547,粘结基材为人造石材

浸碱后拉伸粘结强度(MPa)

≥1.0

且下降率≤30%

JC/T 547,氢氧化钙饱和溶液浸渍336h,粘结基材为人造石材

热老化后拉伸粘结强度(MPa)

≥1.0

JC/T 547,粘结基材为人造石材

抗渗性

无渗漏

JC/T 547,背胶厚度1mm,500mm高氢氧化钙饱和溶液水柱静压168h


     

4.1 一般规定

4.1.1 人造石材装饰装修设计,应根据建筑物的类别、使用功能、建筑美学、所处环境及人造石材不同品种的理化性能,在经济、技术等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进行装饰面层艺术效果设计、细部节点构造设计、钢骨架设计和材料选择。

4.1.2 人造石材的表面处理方式和处理效果应与建筑所处环境、用途等协调。

4.1.3 人造石材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要求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和《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T 50002等的规定。

4.1.4 同一装饰区域的同一品种花色的人造石材,宜选同一批次、同一色号的产品,参照不同品种人造石材的物理化学性能,按不同使用部位区主次合理运用。对人造石材加工有较高精度要求时应选用A类(优等)产品或提出单项质量要求。

4.1.5 应根据使用部位选用适人造石材品种、安装或铺贴方式

4.1.6 板块的铺砌应进行排版设计,宜避免出现板块小于1/4边长的边角料

4.1.7 纹理特殊或呈现方向性的人造石材产品设计宜注明纹理走向和追纹要求

4.1.8 人造石材尺寸宜标准化、模数尺寸和分缝应与建筑物柱网尺寸的模数配合,墙、柱面和地面的分缝宜对缝或有规律设置。

4.1.9 采用粘结组合而成的异型产品,每部分都应设置固定安装点。过小的部件不能与主体结构连接时,应采用环氧胶粘剂粘结。

4.1.10 建筑结构变形缝处的设计应保证装修后变形缝的变形功能和饰面的完整美观,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在变形缝处设置合适的变形缝装置,并指定变形缝装置的材质和构造;

2 人造石材及其各构造层、钢骨架在结构变形缝处应断开,并与结构变形缝的位置贯通一致;

3 应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设置阻火带和止水带。

4.1.11 留设的墙、顶、地面的装修伸缩缝应满足人造石材和基层材料的变形需要。

4.1.12 人造石材装饰设计应与其它专业配合,绘制综合布置图,人造石材上各专业设备及末端应布置合理、有规律,开孔位置应避开钢骨架。

4.1.13 针对凸出墙面的大型装饰线条、外挑的大柱头、倾斜的人造石材,应有可靠的防倾覆和防坠落的措施。

4.1.14 吊顶不宜直接采用人造石材。

4.1.15 无障碍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的规定。

4.2 结构设计和构造要求

4.2.1 钢骨架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 和《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33 的有关规定。

4.2.2 钢骨架采用 Q235普通碳素钢型钢,有特殊需要时可采用不锈钢型钢。

4.2.3 立柱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立柱宜采用槽钢,若采用结构用冷弯空心型钢,最小壁厚不应小于3mm

2 钢立柱应与主体结构连接固定。当主体结构为混凝土时,应采用直径不小于10mm的不锈钢膨胀锚栓或电镀锌膨胀锚栓将钢立柱锚固在混凝土上,锚固点宜位于混凝土锚固部位的中部,距混凝土边缘不少于50mm,锚固钻孔直径和钻孔深度应符合所选用的膨胀锚栓产品技术要求,有效锚固深度不小于50mm

3 有抗震要求时,钢立柱除与主体结构连接固定外,还应与墙体中的钢筋混凝土系梁连接固定;对无系梁的混凝土空心砌块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墙体,可参考附录B选用专用建筑锚栓或简易锚件与墙体的混凝土空心砌块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连接,但应经过验算且安全系数不小于5.0,同时应进行拉拔力实测验证后方可采用

4 当钢立柱上端无法与结构直接连接时,可采用型钢转换系统进行转接

5 钢立柱的长细比不应200,常用钢型材立柱侧向最大支撑点间距应符合表4.2.3的规定。

4.2.常用钢型材立柱侧向最大支撑点间距

项目

型钢

□40×3

□50×4

[6.3

[8

[10

[12.6

[14

最小回转半径(cm)

1.49

1.85

1.19

1.27

1.41

1.57

1.70

理论侧向支撑点间距(m)

2.98

3.69

2.38

2.54

2.82

3.14

3.40

建议施工控制侧向支撑点间距(m)

≤2.8

≤3.5

≤2.2

≤2.4

≤2.7

≤3.0

≤3.3

4.2.4 角钢钢横梁的断面不应小于40mm×40mm×4mm,挠度应小于跨度的1/200。钢横梁两端与立柱宜采用焊接螺栓连接固定采用单边贴角焊缝时焊缝高度不应小于3mm。

4.2.5 不锈钢干挂件壁厚不应小于3mm,宽度不应小于40mm

4.2.6 人造石材墙面干挂法、点挂法挂件及槽口或孔的位置、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短槽式干挂、点挂槽口应平行于人造石材面板,槽宽宜为6mm7mm;短槽的有效长度a不应小于100mm,也不宜大于140mm;在有效长度内槽口的深度不宜小于20mm;槽边缘距离人造石材面板两端部的距离L不应小于板材厚度的3倍,且不应小于85mm,也不宜大于180mm;挂件中心间距不应大于700mm。如图4.2.6-1所示。尺寸>1200mm的人造石材(规格板、线条等),应在长度方向上开3个以上的干挂槽,中间干挂槽内填充环氧胶粘剂,两端干挂槽内填充中性硅酮结构胶,如图4.2.6-2所示

 

4.2.6-1 短槽位置和尺寸示意图

 1—人造石材;   2短槽   a短槽的有效长度   L槽边距离两端部的距离

 

 

4.2.6-2 尺寸超过1200mm的人造石材干挂示意图

1—中间干挂槽内填充环氧胶粘剂;   2—两端干挂槽内填充中性硅酮结构胶

2 背栓式干挂、点挂孔应垂直于人造石材背面,孔径和扩孔部分的尺寸应与背栓尺寸相匹配,孔深不应大于石材面板厚度的2/3,但不应小于7mm。背栓孔边距人造石材的边缘不宜大于300mm,也不宜小于60mm,背栓间距不宜大于800mm。背栓直径不应小于6mm

3 背槽式干挂、点挂槽口应垂直于人造石材背面,槽口长宜为挂件宽度的1.5~2倍,宽宜为挂件厚度加2mm,深度不应大于石材面板厚度的2/3但不应小于10mm。锚固件纵向中心设计位置距离板材边缘不大于130mm,锚固件横向中心设计位置距离板材边缘由现场需要确定。

4.2.7 干挂槽、孔和点挂槽、孔宜在工厂内使用专用设备进行加工。

4.3 柱面设计

4.3.1 人造石材柱面的安装方法包括干挂点挂法、有机胶粘贴法、水泥基法,应根据设计效果、墙体材料、使用环境、使用部位选择适宜的安装方法。

4.3.2 人造石材墙、柱面铺装时,设计厚度不宜小于15mm。

4.3.3 高度超过5m的墙、柱面,应采用干挂法。干挂样式包括短槽式干挂、背栓式干挂和背槽式干挂等,如图4.3.2所示。应根据产品形状、受力方式等选择适宜的样式。

4.3.4 高度不超过5m的室内墙、柱面可采用干挂法、点挂法、有机胶粘贴法、水泥基法。点挂法、有机胶粘贴法、水泥基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室内空间较为狭小,可采用点挂法。点挂法要求单件人造石材面积小于1m2。室内红砖墙、混凝土墙可使用普通膨胀螺栓点挂上墙;空心砖、泡沫混凝土、EPS/XPS保温系统等墙体应使用专用锚栓。膨胀螺栓或专用锚栓安装后应不松动;

2 有机胶粘贴法要求墙体干燥、结实。有机胶粘贴法的胶粘剂,宜选择环氧胶粘剂和中性硅酮结构胶配合使用,中心部位涂布环氧胶粘剂,边角150mm范围内涂布中性硅酮结构胶。人造石材单块边长大于800mm或厚度大于20mm,宜采取机械锚固措

3 人造石材边长不大于400mm时,可直接采用水泥基法;边长大于400mm或厚度大于20mm时,宜采取机械锚固措施。水泥基法要求墙面基层平整度允许偏差3mm(用2mm靠尺和塞尺测量)。水泥基法应使用双组份水泥基胶粘剂。

4.3.5 墙、柱面人造石材板块之间宜留缝2mm~3mm;大面积铺装时,纵横每5m~8m宜留5mm~8mm的装修伸缩缝,墙面顶部留置的装修伸缩缝不宜小于3mm。

4.3.6 人造石材圆柱可设计成多块圆弧板拼接而成,人造石材圆弧板的分块数量和高度,宜综合考虑成本、美观、搬运方便、施工便利性等因素综合确定。

4.3.7 面上有大型壁灯时,应配合电气专业完成灯具预埋件安装和面板开孔尺寸、位置设计

4.3.8 双帘防火卷帘门竖轨处,竖轨与土建结构间及两条竖轨间的间隙应按下列规定设计防火封堵:

1 防火封堵构造系统的填充料及其保护性面层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

2 封堵后的耐火极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火设计规范》GB 50016的规定;

3 防火封堵构造应有防止封堵材料脱落的措施,具备自重承载能力和耐久性;

4 可采用密度不小于100kg/m3的岩棉或矿棉进行封堵,封堵时需压实,厚度不应小于100mm

4.4 地面设计

4.4.1 根据对硬度、耐磨度要求的不同,可针对性的设计为岗石或石英石。

4.4.2 地面图案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地面图案整体尺寸应与周边地面人造石材尺寸协调,宜和墙(柱)的阳角或建筑轴线位配合一致

2 设计图案应按比例绘制图案复杂的宜绘制彩色图,应标出图案的纵横轴线和轴心位置标明所用材料名称

3 水刀切割加工图案应有缩小比例图案详图并标明分块尺寸位置

4 拼花地面图案中的细材料,宜在工厂加工中与相邻人造石材拼装组合成组合板材。

4.4.3 防滑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地面防滑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地面工程防滑技术规程JGJ/T 331的规定。地面湿态防滑性能可按4.4.3-1分级;地面干态防滑性能可按表4.4.3-2分级

4.4.3-1 地面湿态防滑性能分级

防滑等级

防滑安全程度

防滑值BPN

AW

BPN≥80

BW

中高

60≤BPN80

CW

45≤BPN60

DW

BPN45

 

 4.4.3-2 地面干态防滑性能分级

防滑等级

防滑安全程度

静摩擦系数COF

Ad

COF≥0.70

Bd

中高

O.60≤COF0.70

Cd

0.50≤COF0.60

Dd

COF0.50

2 应根据地面不同部位设计不同的防滑等级要求。潮湿地面防滑性能应符合表4.4.3-3的规定;干燥地面防滑性能应符合表4.4.3-4的规定。

4.4.3-3 潮湿地面防滑性能要求

施工部位

防滑等级

坡道、无障碍步道

AW

楼梯踏步

AW

铁路、地铁站台

AW

室内游泳池、浴室

AW

建筑出口平台

BW

超市水产部、室内菜市场、餐饮操作间

CW

室内普通地面

DW

4.4.3-4 干燥地面工程防滑性能要求

施工部位

防滑等级

室内坡道、台阶、楼梯踏步

Ad

游泳池更衣间、厕浴卫生间

Bd

宾馆大堂、候机大厅、候车厅、餐厅、电梯间、门厅

Cd

室内普通地面

Dd

4.4.4 人造石材地面铺贴时,边长不宜大于800mm。

4.4.5 采用双组份水泥基胶粘剂铺贴时,厚度不宜小于20mm;采用反应型树脂胶粘剂铺贴时,厚度不宜小于15mm。

4.4.6 胶粘剂按下列规定选择:

1 普通环境下铺贴人造石材,宜采用硬底薄层法,使用双组份水泥基胶粘剂;

2 潮湿环境、地暖环境下铺贴人造石材,应采用软底法,使用反应型树脂胶粘剂。

4.4.7  留缝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人造石材铺贴时,板块之间应留缝不小于2mm。在寒冷地区出入口附近3m~5m范围内宜适当加大留缝宽度。填缝材料宜采用3.5.2中规定的反应型树脂填缝剂;

2 大面积铺装时,除应保留建筑物原有的建筑结构变形缝外,纵横每5m~8m宜设置5mm~8mm的装修伸缩缝,墙角、柱根处留置的装修伸缩缝不宜小于3mm

4.4.8 可根据工程性质、质量要求和艺术效果的需要,提出整体研磨、晶面处理的工艺要求。

4.5 楼梯设计

4.5.1 弧形楼梯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弧形楼梯设计前应根据建筑结构图纸,对结构楼梯尺寸进行现场复测

2 弧形楼梯装饰设计深化图圆心应与结构设计的圆心重合;

3 弧形楼梯最内和最外装饰面尺寸应按结构设计尺寸内缩和外扩约100mm

4 弧形楼梯的踏步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踏步按同心圆径向分格每个踏步的夹角和高度应一致

2) 内侧扶手中心250mm处的踏宽度不应小于220mm

3) 踏板分块线应与立板分块线对齐踏步立板面应与侧板分块线对齐

4) 踏步与墙面之间宜留缝2mm

5) 踏板宜采取拉防滑槽或镶嵌防滑条等防滑措施。

5 形楼梯的护栏和扶手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护栏立柱之间的净距不应大于110mm

2) 扶手的高度,自踏步中心线起至扶手上皮不宜低于900mm。

6 弧形楼梯侧板和盖板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护栏内、外侧圆弧板的竖缝应与踏步立板分缝协调一致

2) 盖板的分缝宜与护栏的立柱位置协调一致。

7 设计应绘制护栏和圆弧板的立面展开图。

4.5.2 直跑楼梯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直跑楼梯设计前应根据建筑结构图纸,对结构楼梯尺寸进行现场复测。

2 直跑楼梯最内和最外装饰面尺寸应按结构设计尺寸内缩和外扩约100mm

3 直跑楼梯的踏步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踏步的高度、宽度应均匀一致,踏步宽度不应小于4.5.2中的相关规定

4.5.2 楼梯踏步最小宽度

楼梯类别

最小宽度

住宅共用楼梯

260mm

幼儿园、小学校等楼梯

260mm

电影院、剧场、体育馆、商场、医院、旅馆和大中学校等楼梯

280mm

其他建筑楼梯

260mm

专用疏散楼梯

250mm

服务楼梯、住宅套内楼梯

220mm

2) 踏板分块线应与立板分块线对齐踏步立板面应与侧板分块线对齐

3) 踏板与墙面之间宜留缝2mm

4) 踏步宜采取拉防滑槽或镶嵌防滑条等防滑措施。

4 楼梯的护栏和扶手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护栏立柱之间的净距不应大于110mm

2) 扶手的高度,自踏步中心线起至扶手上皮不宜低于900mm;靠楼梯井一侧水平扶手超过500mm长时,高度不应低于1050mm。

5 楼梯的侧板和盖板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护栏内、外侧板的竖缝应与踏步立板分缝协调一致

2) 盖板的分缝宜与护栏的立柱位置协调一致。

4.6 窗台板设计

4.6.1 窗台板设计前应根据建筑结构图纸,对窗台尺寸进行现场复测

4.6.2 窗台板长度超过2.2m时宜分段。

4.6.3 窗台板的设计宽度宜大于窗台的宽度,突出内墙面部分宜粘结加厚条。

4.6.4 窗台板靠室内的端面应倒斜边、磨圆边或加工成其他安全造型并抛光。

4.6.5 窗台板靠墙的两端应3mm~5mm;窗台尺寸超过2m时,靠墙两端留缝应不小于5mm

4.6.6 铺贴窗台板应使用高柔性胶粘剂粘结;不得使用水泥粘结。

4.7 橱柜台面设计

4.7.1 橱柜台面应依据柜体尺寸和水管、煤气灶的位置进行设计,必要时可现场复测厨房尺寸

4.7.2 橱柜台面长度超过2.2m时宜分段。

4.7.3 橱柜台面靠墙一边应设置后挡水,后挡水高度不宜小于50mm,也不宜大于100mm;非靠墙的边缘可设置前挡水,底部设置止水槽。

4.7.4 橱柜台面厚度不超过20mm时,所有非靠墙的边部应设计加厚边,在底部设计垫条或衬板并与面板粘结成整体。

4.7.5 盆孔边距离台面板边缘不应小于80mm。

4.7.6 水管孔中心距离侧墙面净距不应小于550mm。

4.7.7 橱柜台面边角和开孔不应有尖锐边角。

4.7.8 橱柜台面短边与墙壁之间缝不应小于3mm;橱柜直线长度超过2m时,短边与墙壁之间留缝不小于5mm

4.7.9 橱柜台面的设计应防止水进入柜体。

4.8 洗手台设计

4.8.1 洗手台应依据柜体尺寸和水管的位置进行设计,必要时可现场复测卫生间尺寸

4.8.2 人造石材洗手台长度超过2.2m时宜分段。

4.8.3 人造石材洗手台边角和开孔不应有尖锐边角。

4.8.4 盆孔边距离台面板边缘不应小于50mm。

4.8.5 水管孔中心距离侧墙面净距不应小于550mm。并列式洗手台的两个水管孔之间的间距不应小于0.7m。

4.8.6 人造石材洗手台靠墙一边应设置上挡水;所有非靠墙的边部,宜设计加厚边,必要时可设置下挡水,上部做倒斜边、磨圆边或其他安全造型处理。

4.8.7 人造石材洗手台短边距墙壁不应小于3mm;洗手台直线长度超过2m时,短边距墙壁小于5mm

4.8.8 洗手台面板的设计应防止水进入柜体。


     

5.1 一般规定

5.1.1 人造石材的加工应在工厂进行,加工中按照图样对人造石材进行排板和编号,使同一装饰面及相邻部位色调、花纹基本一致,造型、规格尺寸以及孔槽加工等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有拼接时,拼接部位应自然顺畅,图案一致。

5.1.2 使用机械设备对人造石材加工时,开机前应对设备进行校正,并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保养维护。

5.1.3 加工过程中不要撕去人造石材表面的保护膜。若有污水渗入膜下,应将膜下的水擦干。

5.1.4 人造石材加工过程中应防止出现崩边角、开裂等损伤,成品的局部缺陷可进行粘结或修补,粘结或修补不得影响人造石材的装饰效果。

5.1.5 加工好的人造石材除需要现场拼接的部位外不应有尖锐边角。

5.1.6 人造石材底面无需做六面防护处理。

5.1.7 人造石材无需刷涂防水背胶,特殊情况可选择本规程3.6.3条规定的人造石材专用防水背胶。

5.1.8 加工完成的人造石材应存放于通风良好的室内,直立存放,倾斜度不应大于10°,下边缘宜采用弹性材料衬垫,并采取防损伤、防水、防污染等保护措施。

5.2 金属构件加工

5.2.1 用于固定钢立柱的连接件宜采用50mm×50mm×5mm等边角钢加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连接件的材质应符合设计要求;

2 连接件的外观应平整,不得有裂纹、毛刺、凹凸、翘曲、变形等缺陷

3 连接件的形状和尺寸应根据工程实际需求加工。调节长孔的宽度不应小于12mm长孔边沿连接件边沿不应小于10mm

4 所有焊接焊渣应清除干净,涂防锈漆

5 所有镀锌防腐处理的型材,切割、打孔后应涂防锈漆

6 连接件应采取有效的防腐处理,当采用热镀锌时,锌膜厚度应大于40μm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覆盖层钢铁制作热镀锌层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GB/T 13912的规定

5.2.2 立柱及横梁的冲孔、裁切等加工宜在工厂进行,不得采用电焊切割、烧孔。钢立柱及横梁的加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材截料前应校直调整钢型材直线度允许偏差为1/500

2 钢立柱、钢横梁不应有加工变形,加工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2.2规定。

5.2.2 钢横梁、钢立柱加工尺寸允许偏差

单位:mm

项目

允许偏差

钢立柱长度

+1.0

-2.0

钢横梁长度

+0.5

-1.0

5.2.3 弧形钢横梁加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弯加工弯加工后构件表面应滑,不得有皱折、凹凸、裂纹

2 弯加工弧形钢横梁外形加工的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2.3的规定。

5.2.3 弧形钢横梁加工的尺寸允许偏差

单位:mm

项目

允许偏差

500r≤800

r800

弯曲半径r 

3

4

扭曲度

3

3

内、外弧凹陷度

2

2

5.2.4 钢构件表面防锈处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的规定。

5.3 人造石材规格板加工

5.3.1 人造石材规格板的加工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3.1的规定。

5.3.1 人造石材规格板尺寸偏差要求

单位:mm

项目

技术要求

检查

方法

高光、光面、亚光板材

粗面板材

尺寸允许偏差

长度、宽度

0

-1.0

0

-1.0

JC/T 908

JG/T 463

厚度

±1.5

±2.0

平面度公差

板材长度L

L≤600

≤0.50

≤0.80

600L≤1000

≤0.80

≤1.20

L1000

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角度公差

板材长度L

L≤600

≤0.4

≤0.5

L600

≤0.6

≤0.8

拼缝板材正面与侧面夹角

≤90°

注:粗面是指荔枝面、斧凿面等特殊处理过的板面。

5.3.2  人造石材规格板的外观质量应符合表5.3.2的规定。

5.3.2 人造石材规格板外观质量要求

单位:个


5.4 人造石材圆弧板加工

5.4.1 人造石材圆弧板的加工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4.1的规定。

5.4.1 人造石材圆弧板尺寸偏差要求

项目

技术要求

检查方法

尺寸允许偏差(mm)

弦长

0

-1.0

GB/T 19766

高度

0

-1.0

厚度

厚度最小处≥18

直线度(mm)

≤800

0.8

800

1.0

线轮廓度(mm)

1.0

端面角度(mm)

0.6

侧面角α

≥90°

5.4.2  人造石材圆弧板的外观质量应符合表5.4.2的规定。

5.4.2 人造石材圆弧板外观质量要求

单位:个

名称

规定内容

技术要求

气孔

直径大于1.5mm,不允许有;直径不大于1.5mm(小于0.2 mm不计),线条正面每平方允许个数()

2

斑印

面积大于4cm2,不允许有;面积不大于4cm2(小于1 cm2不计),线条正面每平方允许个数()

1

花纹与色差

花色与标准板的颜色和特征无明显差异;应保证拼接成整条的圆柱花色一致,无明显色差

光泽度

目测,不低于标准样板的光泽度,且表面平整,无波浪起伏

罗马槽

槽宽、槽间距、槽深度目视均匀,槽的数量与图纸一致。槽内光度与圆弧板表面一致,槽内平滑,无波浪起伏。槽顶端应圆滑,避免尖角

缺棱、缺角

正面不允许出现

裂纹

正面不允许出现,但不包括骨料中石粒()自身带来的裂纹和仿天然石裂纹;底面裂纹不能影响板材力学性能

杂质

正面不允许

注:杂质是指由外界混入的与板材材质不一致的材料。

5.5 人造石材线条加工

5.5.1 人造石材直位线条加工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5.1的规定。

5.5.1 人造石材直位线条尺寸偏差要求

单位:mm

项目

技术要求

检查方法

尺寸允许偏差

长度

0

-1.5

JC/T 847.2

 

宽度

+1.0

-2.0

厚度

+1.0

-2.0

吻合度

1.0

直线度

1.0

线轮廓度

1.5

5.5.2 人造石材线条的外观质量应符合表5.5.2的规定。

5.5.2 人造石材线条外观质量要求

单位:个

名称

规定内容

技术要求

气孔

直径大于1.5mm,不允许有;直径不大于1.5mm(小于0.2 mm不计),线条正面每米允许个数()

2

斑印

面积大于4cm2,不允许有;面积不大于4cm2(小于1 cm2不计),线条正面每米允许个数()

1

花纹与色差

花色与标准板的颜色和特征无明显差异;应保证有拼接关系的线条产品无明显色差

光泽度

目测不低于标准样板的光泽度,且表面平整,无波浪起伏

缺棱、缺角

正面不允许出现

裂纹

正面不允许出现,但不包括骨料中石粒()自身带来的裂纹和仿天然石裂纹;底面裂纹不能影响板材力学性能

杂质

正面不允许

注:杂质是指由外界混入的与板材材质不一致的材料。

5.6 干挂和点挂槽、孔的加工

5.6.1 短槽的加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按照设计深化图纸规定的尺寸和位置进行开槽加工;

2 短槽的位置和尺寸偏差应符合表5.6.1的规定;

5.6.1 短槽的位置和尺寸偏差要求

单位:mm

项目

技术要求

检查方法

短槽中心位置左右偏差

±2.0

卷尺和游标卡尺测量

短槽的长度

±2.0

短槽的宽度

±0.5

短槽的深度

+5.0

0

短槽侧边到面板装饰面距离

±0.5

3 槽内应干燥、无毛刺,槽内杂物应清理干净。

5.6.2 干挂、点挂开孔的加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按照设计深化图纸规定的尺寸和位置进行开孔加工;

2 孔的位置和尺寸偏差应符合表5.6.2的规定;

5.6.2 孔的位置和尺寸偏差要求

单位:mm

项目

技术要求

检查方法

孔中心位置左右偏差

±2.0

卷尺和游标卡尺测量

孔径

以插入配套螺栓时松紧适度为宜

孔的深度

+5.0

0

3 孔内应干燥、无毛刺,槽内杂物应清理干净。

5.6.3 背槽的加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按照设计深化图纸规定的尺寸和位置进行开槽加工;

2 背槽的位置和尺寸偏差应符合表5.6.3的规定;

5.6.3 背槽的位置和尺寸偏差要求

单位:mm

项目

技术要求

检查方法

背槽中心位置左右偏差

±2.0

卷尺和游标卡尺测量

槽口的长度

±2.0

槽口的宽度

±0.5

槽口的深度

+5.0

0

3 槽口应打磨成45°倒角,槽内应干燥、无毛刺,槽内杂物应清理干净。

4 背槽挂件的植入应在加工厂内完成。应按如下流程植入背槽挂件:

1) 将背槽内外清理干净,确认槽内处于干燥状态;

2) 将锚固件放入背槽内,使用环氧胶粘剂将槽口灌满灌实;

3) 待环氧胶粘剂完全固化后方可进行挂装操作。

5.7 人造石材实心柱体加工

5.7.1 人造石材实心柱的加工尺寸允许应符合表5.7.1的规定。

5.7.1 人造石材实心柱体尺寸偏差要求

项  目

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

A类

B类

尺寸允许偏差(mm)

直径Ф

Ф100

±1.0

±1.5

JC/T 847.3

100Ф300

±2.0

±3.0

300Ф1000

±3.0

±4.0

Ф1000

±4.0

±5.0

高度H

H1500

±2.0

±3.0

1500H3000

±3.0

±4.0

3000H6000

±4.0

±5.0

加工面素线直线度(mm/m)

0.5

1.0

上下两端面外缘平面度(mm)

0.5

1.0

上下两端面与圆柱面的垂直度(mm)

0.5

1.0

5.7.2 人造石材实心柱体的外观质量应符合表5.7.2的规定。

5.7.2 人造石材实心柱体外观质量要求

单位:个

名称

规定内容

技术要求

气孔

直径大于1.5mm,不允许有;直径不大于1.5mm(小于0.2 mm不计),线条正面每平方允许个数()

2

斑印

面积大于4cm2,不允许有;面积不大于4cm2(小于1 cm2不计),线条正面每平方允许个数()

1

花纹与色差

花色与标准板的颜色和特征无明显差异;应保证柱身、柱头、柱座花色一致,无明显色差

光泽度

目测,不低于标准样板的光泽度,且表面平整,无波浪起伏

罗马槽

槽宽、槽间距、槽深度目视均匀,槽的数量与图纸一致。槽内光度与圆弧板表面一致,槽内平滑,无波浪起伏。槽顶端应圆滑,避免尖角

缺棱、缺角

正面不允许出现

裂纹

正面不允许出现,但不包括骨料中石粒()自身带来的裂纹和仿天然石裂纹;底面裂纹不能影响板材力学性能

杂质

正面不允许

注:杂质是指由外界混入的与板材材质不一致的材料。

5.8 人造石材台面加工

5.8.1 人造石材台面产品包括窗台板、橱柜台面、洗手台及其他台面产品等。

5.8.2 人造石材台面的加工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8.2的规定。

5.8.2 人造石材台面尺寸偏差要求

单位:mm

项目

技术要求

长度、宽度允许偏差

±2

拼接位置宽度差≤0.5

开孔孔径允许偏差

±1

开孔位置允许偏差

单孔:≤2

多孔:同方向偏移≤2;不同方向偏移,限移位≤2mm且孔距偏差≤2

边部造型

造型符合图纸,且同一台面造型应均匀一致,宽窄相差不应大于1

5.8.3 人造石材台面的外观质量应符合表5.8.3的规定。

5.8.3 人造石材台面外观质量要求

名称

规定内容

花纹与色差

花色与标准板的颜色和特征无明显差异;拼接关系的台面之间无明显色差

光泽度

按与客户协商的光泽度执行,且表面平整,无波浪起伏

拼接效果

距离1m目测基本看不到拼接缝

气孔

正面不允许

斑印

正面不允许

缺棱、缺角

正面不允许

裂纹

正面不允许出现,但不包括骨料中石粒()自身带来的裂纹和仿天然石裂纹;底面裂纹不能影响板材力学性能

杂质

正面不允许

注:杂质是指由外界混入的与板材材质不一致的材料。

5.8.4 未做造型、且非紧贴墙壁的侧边,应磨边和倒棱处理,倒棱宽度宜为1mm或按照设计要求。台面开孔的边缘应倒棱处理,孔内应平滑无毛刺。

5.8.5 人造石材台面加工完成后,应将具有拼接关系的台面进行试拼,拼接缝应严密吻合。

5.8.6 人造石材台面设计有垫条或衬板的,垫条或衬板的尺寸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垫条或衬板材料宜使用加工人造石材剩余的边角料切割制成,或使用PVC材料,出厂前粘贴于台面底部指定位置。

5.9 人造石材拼花加工

5.9.1 人造石材拼花板的单件加工尺寸偏差应符合表5.9.1的规定

5.9.1 单件尺寸偏差要求

单位:mm

项    目

允许偏差

手工拼花

水刀拼花

长度、宽度

0

-1.0

0

-0.5

曲线吻合度

0

-1.0

0

-1.0

平面拼花板材厚度

±1.5

5.9.2 人造石材拼花的整体加工尺寸偏差应符合表5.9.2的规定。

5.9.2 整体尺寸偏差要求

单位:mm

项 目

允许偏差

手工拼花

水刀拼花

混合拼花

L≤400

400L≤1500

L1500

L≤800

800L≤1500

L1500

L5000

长 度

0

-1.0

0

-1.0

0

-2.0

0

-1.0

0

-1.0

0

-2.0

+5.0

-5.0

宽 度

0

-1.0

0

-1.0

0

-2.0

0

-1.0

0

-1.0

0

-2.0

+5.0

-5.0

曲线吻合度

0

-1.0

0

-2.0

0

-3.0

0

-1.0

0

-2.0

0

-3.0

+5.0

-5.0

注:L是指拼花尺寸范围。

5.9.3 人造石材拼花的接缝宽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9.3的规定。

5.9.3 接缝宽度允许偏差

单位:mm


5.9.4 人造石材拼花板之间的图案接口错位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9.4的规定。

5.9.4 图案接口错位允许偏差

单位:mm

5.9.5 人造石材拼花正面外观质量要求应符合表5.9.5的规定。

5.9.5 正面外观质量要求

单位:个

名称

规定内容

技术要求

花纹与色差

花色与标准板的颜色和特征无明显差异;整体风格符合设计要求,相同材料有拼接关系的,应无明显色差

光泽度

按与客户协商的光泽度执行,且表面平整,无波浪起伏

气孔

直径大于1.5mm,不允许有;直径不大于1.5mm(小于0.2 mm不计),线条正面每m2允许个数()

2

斑印

面积大于4cm2,不允许有;面积不大于4cm2(小于1 cm2不计),线条正面每m2允许个数()

1

缺棱、缺角

正面不允许出现

裂纹

正面不允许出现,但不包括骨料中石粒()自身带来的裂纹和仿天然石裂纹;底面裂纹不能影响板材力学性能

杂质

正面不允许

注:杂质是指由外界混入的与板材材质不一致的材料。

5.9.6  人造石材拼花产品底部的残留胶应及时清除。

5.10 人造石材雕刻品加工

5.10.1 人造石材雕刻品的加工尺寸应符合图纸的标示以及安装要求。

5.10.2 人造石材雕刻品的外观质量应符合表5.10.2的规定。

5.10.2 人造石材雕刻品外观质量要求

名称

规定内容

光泽度

符合设计要求

立体感

雕刻深度及立体感基本符合效果图或实物样板

图案和纹理

图案符合设计要求;纹理清晰、流畅、自然

缺棱、缺角

正面不允许出现

裂纹

正面不允许出现,但不包括骨料中石粒()自身带来的裂纹和仿天然石裂纹

5.11 人造石材马赛克加工

5.11.1 板状人造石材马赛克的加工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程5.3.1的规定。

5.11.2 联状人造石材马赛克联的联长、线路、石粒厚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11.2的规定。

5.11.2 人造石材马赛克联的联长、线路、石粒厚度允许偏差

单位:mm

项目

允许偏差

联长

300

±2.0

≥300

±3.0

线路

2.0

±0.5

≥2.0

±0.8

石粒厚度

±0.5

5.11.3 人造石材马赛克图案拼花接口错位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11.3的规定。

5.11.3 人造石材马赛克图案拼花接口错位允许偏差

单位:mm

规格

允许偏差

L≥600;B≤200

≤0.5

600<L≤2000;B>200

≤1.0

2000<L≤6000

≤1.5

注:L为长度,B为宽度。

5.11.4 人造石材马赛克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外观协调,过渡自然,无明显缺陷,图案及色调符合设计要求;

2 同一色调的人造石材马赛克的颜色基本一致,无明显色差

3 线路流畅,宽度基本均匀一致。直线线路平直度不大于1mm/m

4 石粒粘结牢固无脱落,无明显崩边、崩角、裂纹、色斑、坑窝、划痕等。

5.12 人造石材楼梯加工

5.12.1 楼梯的平面状板材加工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程5.3.1条的规定,外观质量应符合本规程5.3.2条的规定。

5.12.2 弧形楼梯的盖板和侧板加工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12.2的规定,外观质量应符合本规程5.4.2条的规定。

5.12.2 弧形楼梯盖板和侧板加工尺寸允许偏差

项  目

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

尺寸

盖板

宽度(mm)

0

-1.0

尺测量

侧面弧线吻合度(mm)

±1.0

标准弧形模板加塞尺测量

圆弧板

弦长(mm)

0

-1.0

钢直尺测量

高度(mm)

0

-1.5

钢直尺测量

饰面弧线吻合度(mm)

≤0.3

标准弧形模板加塞尺测量

饰面素线直线度(mm/m)

0.3

钢直尺加塞尺测量

盖板与圆弧板拼缝

直线度(mm/m)

0.5

钢直尺加塞尺测量

水平与垂直方向拼缝角度(mm)

1.0

角度尺和塞尺测量

拼缝弧线吻合度(mm)

≤0.3

标准弧形模板加塞尺测量

拼接口吻合度(mm)

±1.0

钢直尺加塞尺测量

5.13 包装、运输和储存

5.13.1 根据人造石材所用部位、形状规格、数量、运输方式、运输距离、运输路况、储存场地等情况选择合适的包装材料、包装方式以及运输与装卸方式。

5.13.2 随包装附上人造石材的质检合格材料、安装说明书和装箱清单;人造石材的编号标识应清晰。

5.13.3 包装箱应安放稳固,每箱重量不宜超过1.5吨。箱内做好防撞伤、防磕伤的隔离缓冲措施,并做好板材的固定措施,防止板材在箱中窜动。

5.13.4 产品装箱前,应在产品表面覆上一层透明保护膜。

5.13.5 圆弧板应直立装箱。并且在紧靠的圆弧板中间加垫缓冲材料隔垫,不能靠紧的弧形板加垫夹板条防护。

5.13.6 人造石材石线应每件做好覆膜包装措施。

5.13.7 应在产品保护膜或外包装箱的醒目位置标明“禁止淋雨和暴晒”、“小心轻放”等图文信息。

5.13.8 人造石材的搬运和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轻装轻放不得摔滚撞击

2 运输中保持平稳,不得超载、超速

3 人造石材安放稳固,防止倾倒和窜动,直立码放时不得使人造石材正面边棱先着地 

4 人造石材单块面积超过0.25m2直立搬运。大型产品用起重工具搬运时,其受力边棱应加装衬垫

5 木箱包装的产品,用起重设备装卸时,每次吊装一箱

6 装车码放应按照储存的要求进行。

5.13.9 人造石材宜储存在室内。储存于室外时应有遮盖措施,以防止日晒雨淋。


     

6.1 一般规定

6.1.1 人造石材工程施工的工艺工法应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及本规程的规定。

6.1.2 人造石材工程施工选用的材料及构配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并符合本规程及设计的要求。

6.1.3 人造石材工程施工前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方案。

6.1.4 施工现场应确保通风良好,环境温度5~35℃(24小时内)。温度太高或太低都应采取相应保温措施;低于0℃或者高于40℃宜停止施工。

6.1.5 大面积施工前宜选择适当位置进行一定面积的局部施工,对所用的材料、施工工艺及施工质量等确认。

6.1.6 进场的人造石材应避免日晒雨淋和泡水,储存于室外时,应做好遮盖措施。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不得摔扔。

6.1.7 施工过程中应做好表面保护,避免砂粒等硬物划伤人造石材表面。

6.2 施工准备

6.2.1 人造石材施工开始之前,施工单位应检查现场情况,确保具备铺贴人造石材的施工条件。

6.2.2 技术准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前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各专业洽商并对装饰设计图进行深化,应使设备末端位置合理、排布美观,宜提供节点详图,确定各相关专业之间的完成面以及绘制立面综合布置图;

2 应以纵横控制线和标高、坐标控制点为统一基准,对工程实施统一的测量放线;同一工程多方作业时,应使用同一套基准控制点、线作为测量基准,并应在各方施工交界面进行闭合平差;

3 根据设计图和现场实测尺寸进行深化设计,并配合完成材料加工。

6.2.3 材料准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进场材料应具有合格证和检测报告,并对尺寸规格和外观质量等进行检查,环氧胶粘剂和其它按规定需进行现场复试的材料应进行见证检验;

2 材料不应在楼板中部集中码放,应尽量沿承重墙或承重梁位置整齐码放且不应超过楼板承载力;

3 人造石材储存时应依照安装顺序排列,储存架应有足够的刚度和承载力。

6.2.4 作业条件应满足下列规定:

1 作业范围内的主体结构和机电隐蔽安装工程验收合格。有防水要求的工序应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抹灰、地面垫层、预埋在垫层内的电管及穿通地面的管线均已完成,门窗洞、阳台等应处理完成;

2 基准点、线已完成交接并经复核验线;

3 施工脚手架搭设完成并经验收合格。

6.2.5 应符合下列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

1 切割人造石材应采取降噪防尘措施;

2 配置胶粘剂和填缝剂时,操作人员应佩戴防护口罩、手套、眼镜等劳保用品

3 施工过程中脚手架的搭设和使用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的有关规定

4 用电设备及操作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和现行国家标准《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T 3787的规定。

6.3 变形缝施工

6.3.1 建筑结构变形缝处的装修材料和构造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其构造层不应跨越建筑结构变形缝。

6.3.2 宜选用金属框架高度可调节的成品变形缝,金属框架应采用膨胀锚栓与主体结构固定,固定点间距不宜大于300mm

6.3.3 安装成品变形缝的金属框架前应清理缝内杂物,弹控制线,变形缝的饰面与变形缝金属框架粘结应牢固,盖板与石材饰面层高度差应符合设计要求,接槎无错缝,金属框架与人造石材结合部位缝隙宜采用中性耐候硅酮密封胶填缝

6.3.4 人造石材施工时应保护变形缝金属框架不受损坏。

6.3.5 应按照设计要求安装阻火带和粘贴止水带。

6.4 墙、柱面人造石材施工

6.4.1 墙、柱面人造石材的安装,应按照由下而上、先门和窗洞口小板、后墙、柱面大板的顺序。对于窗边人造石材的安装,应按照窗下石、窗台石、窗侧石、窗顶石的顺序进行。

6.4.2 铺装时应按照设计要求留缝

6.4.3 墙、柱面人造石材施工过程中应及时将表面清理干净,并采取保护措施。

6.4.4 过小的部件不能与主体结构连接时,应先采用环氧胶粘剂粘结,必要时采取金属加强筋。

6.4.5 人造石材墙、柱面上有特殊壁灯时,应按照灯具实际尺寸和固定方式安装;宜先装好壁灯底板以及配套件,开好电线出线洞,再与电工配合安装人造石材。若灯具未确定,宜待灯具到场后再按实际情况安装该块人造石材。

6.4.6 钢骨架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骨架的安装固定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2 钢骨架应按深化设计图定位和施工,钢骨架完成面的位置应能够保证人造石材完成面的位置符合设计要求。

3 钢骨架施工应先安装钢立柱,按设计要求调平调直后固定,两端应与主体结构进行可靠固定,柱端悬挑不宜大于300mm

4 在保证承载能力、变形控制等的前提下,钢立柱间距应与人造石材的竖向分缝位置相协调,同一工程宜一致。

5 钢骨架施工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同一墙面的钢立柱,宜先安装两端的钢立柱,检验合格后拉通线,再顺序安装中间的钢立柱;

2) 钢立柱与主体结构之间的连接应采用钢角码,连接点宜在钢立柱两侧交叉分布;

3) 钢立柱应边安装边做垂直度、平整度偏差检验与校正,钢立柱的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2mm/4000mm;

4) 钢骨架焊缝处应涂刷两道富锌防锈涂料或其它符合要求的防腐材料。

6 在轻质墙体上安装钢立柱时,钢立柱上、下两端应与主体结构或附加在主体结构上的钢构件连接固定,钢立柱中间支撑点宜与结构系梁相连。在无地震要求墙体上没有系梁时,可经计算后按附录B选用专用锚栓与轻质墙体连接固定。

7 钢横梁宜采用不小于40mm×40mm×4mm角钢,钢横梁两端应与钢立柱连接牢固。

8 钢横梁、钢立柱打孔、裁切等加工宜在工厂进行。

9 钢骨架安装完毕,应在隐蔽工程检验合格后进行防腐处理。

10 人造石材圆弧板的钢骨架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弧形钢横梁应采用冷弯辊压成型法加工,不应采取切口、折弯、焊接的方法加工;

2) 钢立柱的位置与弧形板分缝位置应协调一致;

3) 钢立柱安装、调整并固定后,再逐层安装弧型钢横梁。

11  钢骨架的横梁应按设计要求定位固定,钢横梁上表面应与人造石材的水平缝标高一致,其偏差不应大于1mm

12 特殊部位、特殊形状的人造石材安装所用钢骨架,应按设计节点详图进行施工。

6.4.7 干挂法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按下列要点进行短槽式干挂:

1) 短槽式干挂示意图如图6.4.7-1所示。干挂件与角钢连接应三维可调

 

6.4.7-1 短槽式干挂

1—主龙骨;   2—人造石材;   3—环氧胶粘剂;   4L型挂件;

5—马车螺栓;   6—螺栓;   7—角钢

2) 先进行定位划线,确定人造石材板块的水平、垂直位置。用钢丝拉出理论完成面便于控制人造石材安装的进出位,保证安装后人造石材在同一面上。并在框格平面内外设控制点,拉控制线控制安装的平面度和各组件的位置

3) 将人造石材上开好的短槽内外清理干净,确认槽内处于干燥状态,然后将清洁的挂件塞入的槽内,用环氧胶粘剂填满。可配合使用云石胶点粘进行临时定位。再将人造石材安装在角钢上,用靠尺检查并调整人造石材的垂直、水平、进出位置,直至人造石材符合立面控制线。调整到位后拧紧挂件固定螺栓。然后再按由下而上的顺序依次完成其他人造石材的挂装。

2 按下列要点进行背栓式干挂:

1) 背栓式干挂示意图如图6.4.7-2所示。挂件与调节角码、主托件连接应三维可调

 

6.4.7-2 背栓式干挂

1—背栓式挂件;   2—膨胀螺栓;   3—可调整螺栓;   4—马车螺栓;

5—主托件;   6—调节角码;   7—龙骨

2) 先进行定位划线,确定人造石材板块的水平、垂直位置。用钢丝拉出理论完成面便于控制人造石材安装的进出位,保证安装后人造石材在同一面上。并在框格平面内外设控制点,拉控制线控制安装的平面度和各组件的位置

3) 将人造石材背面开好的背栓孔内外清理干净,插入背栓孔,用专用工具紧固在人造石材背面

4) 通过背栓挂件将人造石材安装到钢骨架上,用靠尺检查并调整人造石材的垂直、水平、进出位置,使其符合立面控制线。再按由下而上的顺序依次完成其他人造石材的挂装。

3 按下列要点进行背槽式干挂:

1) 背槽式干挂示意图如图6.4.7-3所示。主挂件与调节角码、角钢连接应三维可调

 

6.4.7-3 背槽式干挂

1—主挂件;   2—副挂件

2) 先进行定位划线,确定人造石材板块的水平、垂直位置。用钢丝拉出理论完成面便于控制人造石材安装的进出位,保证安装后人造石材在同一面上。并在框格平面内外设控制点,拉控制线控制安装的平面度和各组件的位置

3) 将副挂件的锚固件槽内抹满环氧胶粘剂,对准已固定好的支撑件推入;将主挂件通过角码与角钢连接。用靠尺检查人造石材的垂直、水平、进出位置,并调整使其符合立面控制线后,将螺栓拧紧。按由下而上的顺序依次完成其他人造石材的挂装。

4 墙面干挂铺装完毕即可进行填缝操作。将缝内及缝周边清理干净,在板缝间塞入泡沫棒,板缝两侧贴美纹纸或胶带进行防护,将中性耐候硅酮密封胶注入缝中,打胶要均匀一致,粘结应牢固。

6.4.8 按下列要点进行点挂法施工:

1 点挂法示意图如图6.4.8所示。挂件与角码连接应三维可调;


 

6.4.8 点挂法示意图

1—墙体;   2—人造石材;   3—环氧胶粘剂;   4L型挂件;

5—马车螺栓;   6—膨胀螺栓;   7—角码

2 按照设计图纸在地面和墙面分别弹出底层人造石材位置线和墙面人造石材分块线;

3 先将膨胀螺栓直接打入墙体,将角码固定在膨胀螺栓上。然后采用符合本规6.4.7条规定的短槽式、背栓式、背槽式三种方式之一,将安装好挂件的人造石材与角码连接。通过角码和挂件调节槽调整人造石材的位置,使人造石材符合立面控制线。调整到位后拧紧挂件固定螺栓。最后再按由下而上的顺序依次完成其他人造石材的挂装

4 墙面点挂铺装完毕即可进行填缝操作。将缝内及缝周边清理干净,在板缝间塞入泡沫棒,板缝两侧贴美纹纸或胶带进行防护,将中性耐候硅酮密封胶注入缝中,打胶要均匀一致,粘结应牢固。

6.4.9 有机胶粘贴法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直接粘结法的要点如下:

1) 墙柱体的基层表面应规整、粗糙、洁净、无酥松,拉拔强度不小于1.0MPa。使用2m靠尺和塞尺测量,平整度偏差不大于3mm;

2) 按照设计图纸,根据人造石材的规格尺寸在墙面上弹出水平和垂直控制线、分格线、分块线;

3) 在人造石材背面以打点或涂成长条的方式涂胶,中心部位涂布环氧胶粘剂,60mm~100mm一个胶点,每块人造石材面板最少5个胶点,每个胶点面积为40~60cm²,厚度约6~10mm,每块人造石材面板上胶点的面积之和应不小于面板面积的十分之一;同时可调配云石胶,打点粘在人造石材面板背面,对人造石材进行临时定位。边角150mm范围内应涂布中性硅酮结构胶,如图6.4.9所示。环氧胶粘剂和云石胶不得出现在板材边缘150mm以内位置 

 

6.4.9 有机胶粘贴法示意图

1—环氧胶粘剂配合云石胶打点定位   2—中性硅酮结构胶

4) 将背面涂好胶的人造石材面板,按弹好的安装位置线,自下而上粘贴上墙。墙面先贴两端,之后沿着拉好的通长线贴中间面板,用靠尺板找垂直,水平尺找平整,用橡胶锤轻敲涂胶的粘贴点位,使胶粘剂与墙面完全粘合。

2 间接粘贴法的要点如下:

1) 当墙、柱面基层不平整或板厚不一致而出现饰面平整度问题时,应采用间接粘结法施工

2) 施工时应根据人造石材面板排列的位置及背后空间,来确定垫平面板与墙基面之间的过渡垫块厚度

3) 根据面板按弹线分块在墙面粘合点的相应位置,将过渡垫块(优质木块、薄石材或碎瓷砖)先与人造石材背面粘贴好,然后在人造石材就位前再在过渡垫片上抹胶堆,最后将人造石材面板上墙就位。根据通长水平线,用靠尺板找垂直,水平尺找平整,用橡胶锤轻敲涂胶的粘贴点位,使胶粘剂与墙面完全粘合。

3 钢架直粘法的要点如下:

1) 当墙面基层很不平整或与人造石材面板间留空过大及设计有要求时采用此种方法

2) 钢架应按人造石材面板的尺寸模数,用纵横向型钢焊接,纵横向型钢的分格距离宜控制在400mm~500mm。钢架所用的型钢宜用镀锌角钢,或者用普通角钢架作防锈处理,在粘贴位置用不锈钢角码与角钢架固定

3) 钢架与人造石材面板之间用胶厚度宜控制在4mm~5mm。人造石材面板粘结点一般沿型钢多点分布,其中四角用柔性较好的中性硅酮结构胶粘结,中间用环氧胶粘剂粘结,可配合使用云石胶定位

4) 粘贴人造石材面板时应拉水平线并用靠尺和水平尺配合调平、调直,在需要加垫片调平时,可用间接粘贴法。

4 人造石材单块边长大于800mm或厚度大于20mm,宜采用在上侧边加锚固铁片或栓挂铜丝的方式进行机械锚固。

5 板缝之间宜采用定位器固定。

6 墙面干粘铺装完毕即可进行填缝操作。填缝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将板缝周边清理干净,清缝至人造石材厚度,在板缝两侧贴美纹纸或胶带进行防护,将反应型树脂填缝剂填入缝中,填胶应均匀、饱满,粘结应牢固,在胶未完全固化前将多余的胶用刀片刮除

2) 将装修伸缩缝周边清理干净,清缝至基层,在伸缩缝间塞入泡沫棒,缝两侧贴美纹纸或胶带进行防护,将中性耐候硅酮密封胶注入缝中,打胶要均匀一致,粘结应牢固。

6.4.10 水泥基法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墙柱体的基层表面应规整、粗糙、洁净。使用2m靠尺和塞尺测量,应无酥松,拉拔强度不小于1.0MPa,平整度偏差不大于3mm。对于光滑的基底表面,要先进行“毛化”处理。

2 按照设计图纸,根据人造石材的规格尺寸在墙面上弹出水平和垂直控制线、分格线、分块线并拉控制线

3 在墙面上10mm×10mm锯齿镘刀的直边,将双组份水泥基胶粘剂平整地涂抹一层,然后用镘刀的锯齿边以45°角将胶粘剂梳理出饱满无间断的锯齿状条纹,厚度约为3~4mm

4 使用干抹布或毛刷清理人造石材粘贴面的浮灰、油脂、铁锈等影响粘结的附着物。在人造石材面板背面用10mm×10mm锯齿镘刀的直边,将双组份水泥基胶粘剂平整地涂抹一层,然后用镘刀的锯齿边以45°角将胶粘剂梳理出饱满无间断的锯齿状条纹,厚度约为3~4mm涂刮时宜使板材背面的锯齿状条纹方向与墙面上的锯齿状条纹呈交叉方向。

5 将背面涂有双组份水泥基胶粘剂的人造石材板按照规划贴于墙、柱面,按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人造石材单块边长大800mm或厚度大于20mm,宜采用在上侧边加锚固铁片或栓挂铜丝的方式进行机械锚固

6 板材就位后用橡胶锤轻敲,用靠尺找平找直。

7 板缝之间宜采用定位器固定。

8 胶粘剂终凝前,应采取有效可靠的侧向支护。

9 填缝宜在铺装完28d或胶粘剂固化干燥后进行。填缝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将板缝周边清理干净,清缝至人造石材厚度,在板缝两侧贴美纹纸或胶带进行防护,将反应型树脂填缝剂填入缝中,填胶应均匀、饱满,粘结应牢固,在胶未完全固化前将多余的胶用刀片刮除

2) 将装修伸缩缝周边清理干净,清缝至基层,在伸缩缝间塞入泡沫棒,缝两侧贴美纹纸或胶带进行防护,将中性耐候硅酮密封胶注入缝中,打胶要均匀一致,粘结应牢固。

6.4.11 人造石材马赛克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联状马赛克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选用与人造石材马赛克背网胶相容的胶粘剂

2) 马赛克粘贴前基层应平整、干燥、洁净

3) 人造石材马赛克的厚度与周围面层材料的厚度差大于4mm时,基层应抹灰找平,不得用粘贴材料直接在铺装时找平

4) 安装后的缝宽、缝深应均匀一致,满足质量验收标准,表面应保持干净。

2 板状马赛克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板状马赛克的安装宜按照本规程6.4.7~6.4.10节规定的施工方法进行,各板块均应与墙面可靠连接或粘结;

2) 联状马赛克宜采用本规程6.4.9条规定的有机胶粘贴法或6.4.10条规定的水泥基法安装。

6.4.12 检查人造石材安装过程中有无破损,对破损处进行填胶和打磨修补。

6.5 人造石材地面施工

6.5.1 人造石材地面施工应符合下列一般要求:

1 地面人造石材应按照由里到外的顺序铺设,从远离门口的一边开始,逐步退至门口;

2 地面人造石材宜在进门处排整块,非整块人造石材宜留在不明显处;

3 圈边人造石材和踢脚线宜与地面人造石材对缝;

4 门窗附近要有挡雨及防积水措施;水、电、机具和安全防护措施齐备。

6.5.2 硬底薄层法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人造石材硬底薄层法铺贴,应在固化完全的硬质基层上施工,并使用双组份水泥基胶粘剂作为粘结材料。

2 硬质基层的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层平整度应符合表6.5.2的规定。

6.5.2 基层平整度允许偏差

单位:mm

项目

允许偏差

试验方法

表面平整度

5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测

标高

±8

用水准仪检测

注:当基层不符合上述要求时,宜采用聚合物水泥砂浆进行处理。

2) 基层含水率、强度及表面处理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混凝土垫层强度等级不得小于C20;

 找平砂浆层强度等级不得小于M15,砂浆层厚度不宜小于20mm,灰砂比1:2左右;

 表面应坚实、洁净,无油脂、涂料、粉尘等影响粘结强度的附着物。

3 施工工艺流程应符合下图的规定:


4 按下列要点进行施工:

1) 确认基层平整度、强度满足要求;施工面无灰尘、无积水。

2) 可涂刷界面剂增强界面粘结强度,必要时需要将基层表面打毛。

3) 依据施工图纸拉十字控制线,弹在基层上,并引至墙面底部。

4) 按下列要求调配双组份水泥基胶粘剂:

 按照胶粘剂说明书调配好胶粘剂,搅拌均匀后使用;

 应根据产品的可操作时间和施工速度来合理配备单次拌料量

 如果胶粘剂表面成膜、起皮现象,需重新搅拌方可使用。

5) 在基层上10mm×10mm锯齿镘刀的直边,将双组份水泥基胶粘剂平整地涂抹一层,然后用镘刀的锯齿边以45°角将胶粘剂梳理出饱满无间断的锯齿状条纹,厚度约为3~4mm

6) 使用干抹布或毛刷清理人造石材粘贴面的浮灰、油脂、铁锈等影响粘结的附着物。在人造石材面板背面用10mm×10mm锯齿镘刀的直边,将双组份水泥基胶粘剂平整地涂抹一层,然后用镘刀的锯齿边以45°角将胶粘剂梳理出饱满无间断的锯齿状条纹,厚度约为3~4mm,并将板四边的胶粘剂补充足并倒角涂刮时宜使板材背面的锯齿状条纹方向与地面上的锯齿状条纹呈交叉方向。

7) 将涂好胶粘剂的人造石材面板平稳放下,充分揉压,并调整好平整度。

8) 人造石板块之间应留缝1.5mm~2mm,板缝之间宜采用定位器固定。

9) 按照设计要求留置装修伸缩缝。装修伸缩缝应深至基层。

10) 铺贴过程中每铺贴30m2都需要撬开1片进行质量检查。如存在空鼓等质量缺陷,应立即采取灌浆修补或将空鼓区域重新铺贴等措施修缮。

11) 填缝宜在铺装完成28d或胶粘剂固化干燥后进行填缝应符合下列规定:

 使用石材切割机切割板块之间的留缝,缝宽控制在2mm~3mm且均匀一致,并清理至人造石材厚度,将与人造石材同色的反应型树脂填缝剂填入缝中,填胶应均匀、饱满,粘结应牢固;

 将装修伸缩缝清理至基层。地面护理施工前使用中性耐候硅酮密封胶填充;地面护理施工完成以后使用U型槽等缓冲物填充。

12) 按下列要求做好施工后的防护:

 对已经完成铺贴的部分,应连续铺设石膏板、纤维板、硬纸板复合木板等保护垫层。防止后续作业的过程中划伤、污染和震动;

 铺贴施工完成后3天不得上人踩踏7天内不得进行货物搬运、架设梯子、重型设备进场踩踏等交叉作业。

6.5.3 软底法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现场用拌合砂浆进行找平层施工后,使用反应型树脂胶粘剂按下图规定的施工工艺流程进行施工:









           

2 按下列要点进行施工:

1) 清理混凝土垫层上的浮浆、落地灰、油污、涂料、密封剂等影响粘结强度的附着物铲除突起物

2) 依据墙体水平基准线,在墙上弹出地面标高线。除卫生间外,同一楼层地面宜采用同一标高。

3) 按下列规定铺找平层

 在混凝土垫层上刷一层水灰比0.4~0.5的水泥素浆,刷涂面积不宜过大,随铺砂浆随刷

 铺设找平砂浆,厚度以放上人造石材板块时高出面层水平线3~4mm为宜。找平砂浆宜使用32.5以上普通硅酸盐水泥,砂宜使用中砂或粗砂,含泥量<3%,不得含有机杂物;灰砂比1:2左右,加水混合到手握成形,手颠即散状态。铺好后用大杠刮平,再用抹子拍实找平;

4) 拉十字控制线,将需要铺贴的人造石材面板平放在找平砂浆上进行试铺,充分揉压振实;检查板材颜色、尺寸、边角平整度是否妥当;根据情况对板材进行调换。

5) 按下列要求涂刮胶粘剂:

 按说明书准备好反应型树脂胶粘剂;

 试铺板材揭开,在找平砂浆上对应板材四角处加少量胶粘剂;然后使用干抹布或毛刷清理人造石材粘贴面的浮灰、油脂、铁锈等影响粘结的附着物,用6mm×6mm的锯齿镘刀涂刮胶粘剂,厚度2mm~3mm;板材边角胶粘剂需补足并倒角处理。

6) 涂刮好胶粘剂的人造石材面平稳放到找平层上,充分揉压敲实调平,不得粗暴敲击。

7) 人造石板块之间应留缝1.5mm~2mm,板缝之间宜采用定位器固定。

8) 按照设计要求留置装修伸缩缝。装修伸缩缝应深至基层。

9) 铺贴过程中每铺贴30m2撬开1片进行质量检查如存在空鼓等质量缺陷,立即采取灌浆修补或将空鼓区域重新铺贴等措施修缮。

10) 填缝宜在铺装完成28d或胶粘剂固化干燥后进行填缝应符合下列规定:

 使用石材切割机切割板块之间的留缝,缝宽控制在2mm~3mm且均匀一致,并清理至人造石材厚度,将与人造石材同色的反应型树脂填缝剂填入缝中,填胶应均匀、饱满,粘结应牢固;

 将装修伸缩缝清理至基层。地面护理施工前使用中性耐候硅酮密封胶填充;地面护理施工完成以后使用U型槽等缓冲物填充。

11) 对已经完成铺贴的部分,应连续铺设石膏板、纤维板、硬纸板复合木板等保护垫层防止后续作业的过程中划伤、污染和震动。铺贴施工完成后3天内不得上人踩踏,7天内不得进行货物搬运、架设梯子、重型设备进场踩踏等交叉作业。

6.6 人造石材楼梯施工

6.6.1 按下列要求做好施工准备:

1 施工前,应按照楼梯结构图核实现场实际尺寸和偏差,测量定位各控制点、线;

2 弧形楼梯应定位圆心,并在地面上固定预制的弧形楼梯施工模板;

3 钢骨架的立柱宜采用小型型钢或冷弯空心型钢。

6.6.2 应按照安装踏板和立板、外侧板、 内侧板、盖板、花瓶柱、扶手的顺序依次安装。

6.6.3 踏步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踏板应按照本规程6.5.2或6.5.3条的规定进行安装,安装过程中用水平尺调水平

2 立板应按照本规程6.4.9条或6.4.10条的规定进行安装

3 踏板和立板宜按由下而上或由上而下顺序施工,并应按楼梯中线定位。

6.6.4 侧板和盖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时应先安装外侧板,外侧板宜采用本规程6.4.7条的规定进行安装,应按设计要求留置板缝并与踏步立板位置一致

2 内侧板宜采用本规程6.4.9条或6.4.10条的规定进行安装。安装内侧板时,应以安装好的外侧板和盖板的设计宽度进行控制定位

3 盖板应使用环氧胶粘剂与侧板粘结固定。

6.6.5 立柱和扶手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楼梯栏杆的立柱宜定位在盖板的接缝处。宜在立柱底部和盖板对位处钻孔,孔内植入钢筋或螺栓等加固。立柱与盖板接触部位应打磨粗糙后以环氧胶粘剂粘结

2 将扶手粘结于立柱上,扶手与立柱接触部位应打磨粗糙后以环氧胶粘剂粘结

3 扶手安装完毕,宜对扶手的接缝处进行打磨修整,确保平滑过渡。

6.6.6 宜使用中性硅酮耐候密封胶填充踏步和墙面的缝隙,以及侧板板块之间的缝隙。

6.7 人造石材窗台板施工

6.7.1  窗台施工应符合下列一般规定:

1 应使用中性硅酮结构胶、发泡胶、反应型树脂胶粘剂将人造石材窗台板粘结于窗台上,填缝宜采用中性耐候硅酮密封胶等柔性材料;

2 人造石材窗台板与墙体、窗户之间宜留缝3mm~5mm

3 人造石材窗台板施工过程中,应及时清理污渍,不得浸水、泡水。

6.7.2  按下列要点进行施工

1 查现场窗台板尺寸和预安装位置尺寸,确保人造石材周围有3mm~5mm的空隙;如没有足够空隙,应对墙体或人造石材窗台板尺寸进行适当修正。为了避开柱子、防盗窗等突出部位,可在人造石材窗台板上切割缺口。尺寸修整和切割缺口可用角磨机手工切割,切割时保持匀速,确保切割线呈直线,且边缘齐整平滑。阴角部位应修磨圆滑,不得出现尖角。

2 相邻两块人造石材窗台板之间,应预留1.5mm~2mm的缝。

3 确认基面平整、结实,选择如下方式之一进行找平:

1) 使用廉价天然石材、硅钙板等垫板找平,垫板应结实平整。垫板应使用水泥砂浆粘结固定;

2) 使用灰砂比1:2~3的找平砂浆,加水搅拌成“手握成型、落地开花”的状态,找平砂浆铺设厚度应大于3cm。

4 将待安装的人造石材窗台板背面清理干净。涂布胶粘剂时,中性硅酮结构胶、发泡胶可采取条状涂布方式,5cm~10cm一条;也可以点状布胶,每10cm~15cm一个点,每点尺寸2×2cm以上。涂布反应型树脂胶粘剂时,可用锯齿镘刀涂刮,用量约3kg/m2

5 将涂好胶的人造石材窗台板平稳放到预定位置,充分揉压振实,确保胶粘剂与人造石材窗台板及基层充分接触。

6 及时清理人造石材窗台板的周围缝隙和表面污渍,用同色中性耐候硅酮密封胶填充所有缝隙并清除余胶。

7 人造石材窗台板施工完成以后,应表面覆盖保护材料,并关好窗户,防止雨水浸泡窗台板。安装完成1周内的窗台板不得踩踏,并铺垫木夹板一类材料进行保护。

6.8 人造石材橱柜台面安装

6.8.1  安装前做好下列准备

1 确保厨房地面、墙面以及顶部装修完成之后再进行橱柜台面的安装。

2 安装之前应检查安装现场及周围,终止产生灰尘等污染物一切活动,并将现场清扫干净。

3 检查垫条或衬板是否已经牢固粘结于橱柜台底部。

4 将台面放在橱柜上试装并检查:

1) 尺寸和造型应无误;

2) 与墙体和柜体应贴合紧密;

3) 拼接缝应严密吻合;

4) 用水平尺检查,台面应水平;

5) 台面短边与墙壁之间留缝应不小于3mm。

6.8.2  按下列要点进行安装施工

1 将背面带有垫条的人造石材台面直接放置于柜体之上,并调整好位置;或在垫条或衬板底部涂布中性硅酮结构胶,粘结于柜体上;

2 使用人造石材台面接缝专用拼接胶水将接缝填平密实,将台面调整到位并挤压贴紧,确保接缝处严密吻合,手摸无高低差;

3 用中性硅酮结构胶将后挡水条背面与墙面、后挡水条底部与台面粘结牢固;

4 后挡水条与台面及墙面的阴角处涂布中性硅酮耐候密封胶。打胶要求速度稳定、挤胶力度适中、胶线均匀平滑;

5 橱柜台面和煤气灶之间,应安装隔热垫隔离;

6 安装过程中应及时对明显的灰尘进行清理;

7 安装完毕后由上至下对吊顶、墙面,橱柜(柜体、台面、五金件),地面进行全面卫生清理。

6.9 人造石材洗手台安装

6.9.1  安装前做好下列准备:

1 洗手台的安装应在卫生间内地面、墙面以及顶部装修完成之后再进行。

2 检查洗手台面板加厚条,应粘结牢固,挡水板的尺寸及数量应无误。

3 将洗手台放在浴室柜上试装并并进行下列检查:

1) 尺寸和造型应无误;

2) 与墙体或柜体、洗手盆等应贴合紧密;

3) 用水平尺检查,台面应水平。

4 对台面、挡水板与柜体或洗手盆配合不到位之处进行打磨等细微调整。

6.9.2  按下列要点进行安装施工

1 在洗手台底部涂布中性硅酮结构胶,粘结于柜体上;

2 洗手台如有分段拼接,应使用人造石材台面接缝专用拼接胶水将接缝填平密实,将台面调整到位并挤压贴紧,确保接缝处严密吻合,手摸无高低差;

3 用环氧胶粘剂将下挡水板粘结牢固。粘结过程中可用云石胶打点定位固定;

4 用环氧干挂胶或云石胶将台上盆与洗手台面板粘结固定;用环氧胶粘剂将台下盆与洗手台面板粘结固定,粘结过程中可用云石胶打点粘结定位固定;

5 台面与台盆、台面与墙壁接缝处涂布中性硅酮耐候密封胶。打胶要求速度稳定、挤胶力度适中、胶线均匀平滑;

6 安装过程中应及时对明显的灰尘进行清理。

6.10 护理施工

6.10.1 护理施工应符合下列一般规定:

1 人造石材地面施工完成后,可视剪口和划痕是否严重、相关方对光泽度的要求、经济承受能力等,选择是否对完成施工铺贴的人造石材地面进行护理施工;

2 护理施工应在铺装28d后或养护期结束,且胶粘剂、填缝剂完全固化后进行;

3 人造石材护理施工包括整体研磨和晶面处理。整体研磨宜按粗磨、细磨、精磨的流程逐步进行。整体研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晶面处理;

4 护理施工现场应保持通风良好,无粉尘及杂物,温度不宜低于5℃。

6.10.2 护理材料主要包括人造石/大理石晶硬粉/晶硬浆、保养修复液或石材晶面剂。

6.10.3 根据施工需求,备好石材多功能加重翻新机或石材翻新晶面机、配重铁、对应型号研磨片、3M白洁垫、钢丝棉吸尘吸水机、可调速手持抛光机及各种辅料等。

6.10.4 整体研磨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按下列要点进行粗磨

1) 应使用12磨头以上重型翻新机50#、150#300#剪口研磨片加水逐级打磨将石材由于加工尺寸误差、变形、施工铺贴等原因形成的剪口划痕等磨削整平。剪口台阶过大的地方,宜用手持抛光机磨平

2) 岗石/石英石分别使用大理石/花岗岩专用剪口研磨片避免后期出现鸡爪痕

3) 对地面进行均匀、整体打磨,不可过多集中在小区域打磨,避免因打磨不均匀造成的地面起伏不平

4) 每一遍打磨后,及时用吸水机清理地面污渍

5) 粗磨完成后,要对完成区域进行检查,对破损、崩边掉角、裂纹等缺陷进行修补。修补可使用树脂胶。

2 按下列要点进行细磨:

1) 按照500#、800#、1000#研磨片的顺序,加水逐级均匀打磨

2) 后一级研磨片应确保覆盖前一级研磨片的打磨痕迹。

3 按下列要点进行精磨抛光:

1) 使用2000#、3000#的研磨片加水精磨。注意机器的平稳运行避免出现划痕

2) 应保证同一施工面的整体性、一致性和均匀性,直至整个装饰面的平整度、光泽度、清晰度等与确认的样板试验效果一致

3) 研磨中产生的泥浆及水等应及时清除干净,精磨抛光完成以后,应对地面加以保护,避免污染和划伤。

4 整体研磨结束,对地面进行水洗、吸水、清理除尘、通风干燥

5 检查整体研磨后地面,应洁净干燥、平整且无划痕和磨痕、填缝充实,表面清晰且光泽度达到40(Gs)以上。

6.10.5 晶面处理施工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使用石材晶面机配百洁垫,用晶硬粉/晶硬浆对人造石材表面进行抛光

2 使用重量不小于70kg、转速约为175r/min的石材晶面机规定剂量的晶面处理液施布1~2m2范围内,走字形打磨干净; 每加一次晶面处理液打磨2~3分钟,重复打磨。狭窄部位可使用手抛机配合1#钢丝棉进行处理;

3 重复本条1和2的程序2~3遍,直至整个装饰面光泽均匀、倒影清晰,光泽度达到70(Gs)以上,并与确认的样板效果一致。


 工程验收

7.1 一般规定

7.1.1 人造石材装饰装修工程的验收,应在铺贴、安装、填缝、护理等所有施工结束后进行。

7.1.2 人造石材工程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墙、柱面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下,应每50间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的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施工面积30m2为一间计;

2) 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内挑空大堂墙、柱面工程应每1000m2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0m2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 地面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相同设计、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基层(各构造层)和面层按每一层或每层施工段(或结构变形缝)应每50间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的划分为一个检验批。走廊或过道以10延米为一间,礼堂、门厅及大面积房间以两个轴线为一间或按施工面积30m2为一间

2) 高层建筑的标准层可按每3层作为一个检验批,不足3层按3层计;

3) 对于和设计、工艺和施工条件相同但面层材料不同的小面积和异形地面,检验批的划分可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确定。

3 人造石材护理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相同人造石材护理工程每1000m2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0m2的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 有特殊规定时检验批的划分应根据工艺特点和工程规模,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确定。

4 人造石材窗台板、橱柜台面、洗手台检验批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相同材料、造型和施工条件下,应每50个房间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的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 相同材料、和施工条件而造型各异的,检验批的划分可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确定,原则上应不超过每50个房间划分一个检验批。

7.1.3 人造石材工程的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墙、柱面工程的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且不应少于3间,不足3间的应全数检查;

2) 挑空大堂每个检验批每100m2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应小于10m2

2 地面工程的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且不应少于3间,不足3间的应全数检查;

2) 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抽查数量应按其房间总数随机检验不应少于4间,不足4间应全数检查;

3) 对于面层材料不同的小面积和异形地面,应根据基层结构、工艺特点,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确定。

3 人造石材护理工程的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且不应少于50m2,不足应全数50m2检查;

2) 大堂、走廊每半跨轴线测距一点,每个点应检测纵横两个方向的平整度;

3) 电梯厅、公共卫生间参照大堂检测方法,每间应不少于5个监测点;

4) 异形地面的检查数量,应根据基层结构、工艺特点,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确定。

4 人造石材窗台板、橱柜台面、洗手台的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且不应少于3间,不足3间的应全数检查

2) 相同材料、和施工条件而造型各异的,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且不应少于3间,每种造型应至少抽查一套。

7.1.4 人造石材工程应对下列材料性能和尺寸进行复验:

1 环氧胶粘剂浸水后的粘结强度;

2 人造石材的线性热膨胀系数和弯曲强度;

3 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

7.1.5 下列施工项目应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1 预埋件或后置锚栓连接件;

2 防水层;

3 基层;

4 干挂人造石材工程构件与主题结构的连接节点;

5 人造石材工程的结构变形缝及墙面转角、门窗洞口四周、平台侧板(口)处的构造节点

6 干挂人造石材龙骨焊接与防腐处理。

7.1.6 人造石材面层所用板块的品种、规格、颜色、光泽度、花纹和图案、防滑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结构变形缝部位的处理应保证缝的使用功能和饰面完整性。

7.1.7 人造石材的质量等级、外观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

7.1.8 人造石材表面不应有明显的修磨痕迹。

7.1.9 安装开孔和开槽的位置、数量和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7.1.10 主体结构上后置埋件的位置、数量以及拉拔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7.1.11 人造石材工程验收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

7.1.12 人造石材工程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 人造石材工程竣工图或设计图纸、计算书、设计说明书及其他设计文件;

2 人造石材工程所用各种材料、附件及紧固件、构件及组件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3 人造石材的进场复试报告;

4 胶粘剂的粘结强度和耐老化性能检测报告、现场拉拔试验报告、污染性试验报告、胶粘剂和人造石材的相容性试验报告;

5 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检测报告;

6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 其他质量保证材料。

7.1.13 人造石材工程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的主控项目应达到本规程的规定,一般项目中至少80%的检查点(处)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其他检查点(处)不应明显影响观感和使用,且最大偏差值不超过允许偏差值的50%,其余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的有关规定进行。

7.2 墙、柱面工程

Ⅰ 主控项目

7.2.1 人造石材的品种、规格、花色、性能和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目测;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检验报告和复验报告。

7.2.2 人造石材的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拼接图案应符合设计图。

    检验方法:检查进场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对照图纸目测。

7.2.3 人造石材的安装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预埋件(或后置锚栓)、连接件的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法以及防腐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人造石材安装应牢固。

检验方法:手扳检查;检查进场验收记录、现场拉拔强度检验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7.2.4 干挂法施工的人造石材,钢骨架的制作与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人造石材的固定应牢靠,人造石材与挂件、挂件与钢骨架连接不应有松动现象。

检验方法:手扳检查;检查进场验收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7.2.5 点挂法施工的人造石材,人造石材的固定应牢靠,人造石材与挂件、挂件与钢骨架连接不应有松动现象。

检验方法:手扳检查;检查进场验收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7.2.6 采用有机胶粘贴法和水泥基法施工的人造石材工程,人造石材与墙体之间的粘结材料应饱满、无空鼓。人造石材粘结应牢固。

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Ⅱ 一般项目

7.2.7 人造石材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一致,无划痕、磨痕、翘曲、裂纹和缺损;表面无污染痕迹。

检验方法:目测。

7.2.8 接缝、填缝的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接缝应平直、光滑、宽窄一致;纵横交错无明显错台、错位;若使用填缝剂,填缝应连续、密实,深度、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目测;尺量检查。

7.2.9 人造石材上的开孔、切缺口等,应尺寸准确、边缘整齐,与墙柱体或相关机件配合处应吻合严密。

检验方法:目测。

7.2.10 结构变形缝的制作、所用材料、施工方法以及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结构变形缝各构造层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目测;检查进场验收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7.2.11 人造石材安装的允许误差应符合表7.2.11的规定。

7.2.11 人造石材安装的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mm)

试验方法

立面垂直度

2

用2m垂直检测尺检查

表面平整度

2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阴阳角方正

2

用直角尺检查

接缝直线度

1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墙裙上口直线度

1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接缝高低差

1

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

接缝宽度与设计值之差

1

用钢直尺检查

7.3 地面工程

Ⅰ 主控项目

7.3.1 人造石材的品种、规格、花色、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目测;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检验报告和复验报告。

7.3.2 人造石材的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拼接图案应符合设计图。

    检验方法:检查进场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对照图纸目测。

7.3.3 人造石材的铺贴方式及胶粘剂应符合设计要求,铺贴后应粘结牢固,无空鼓。

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7.3.4 人造石材应与行进盲道、提示盲道(包括转弯位置、交叉位置、地面高差位置、无障碍设施位置)拼接准确、缝隙均匀;盲道周边人造石材石材面层标高应满足盲道面标高的要求。

检验方法:目测,尺量,检查施工记录。

7.3.5 防滑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目测,检查防滑测试记录。

Ⅱ 一般项目

7.3.6 人造石材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一致,无划痕、磨痕、翘曲、裂纹和缺损;表面无污染痕迹。

检验方法:目测。

7.3.7 接缝、填缝的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接缝应平直、光滑、宽窄一致;纵横交错无明显错台、错位;填缝应连续、均匀、顺直,颜色和光泽度应与周围板材的颜色和光泽度基本一致。

    检验方法:目测;尺量检查。

7.3.8 拼花和镶嵌用料尺寸准确、边角切割整齐、拼接严密顺直、镶嵌正确,板面无裂纹、崩边掉角等缺陷。

检验方法:目测。

7.3.9 结构变形缝的制作、所用材料、施工方法以及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结构变形缝各构造层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目测;检查进场验收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7.3.10 踢脚线与基层应结合牢固,面层表面洁净、颜色基本一致,板块出墙高度、厚度一致,上口平直,拼缝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目测,尺量检查。

7.3.11 人造石材面层的表面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与地漏、管道结合处应严密无渗漏。

检验方法:目测,水平尺检查。

7.3.12 厨房、卫浴间和有排水要求的建筑地面面层与相接各类面层的标高差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目测,尺量检查。

7.3.13 人造石材地面面层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3.13的规定。

7.3.13 人造石材地面面层的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mm)

试验方法

表面平整度

2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缝格平直度

2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接缝高低差

0.5

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

踢脚线上口平直

1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板块间隙宽度

1

用钢直尺检查

7.4 护理工程

Ⅰ 主控项目

7.4.1 人造石材整体研磨工程的主控项目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施工范围内整体平整度:A级不应大于0.5mm/2m;B级不应大于1.0mm/2m,其中不大于0.5mm/2m的量不应少于60%。

检验方法:用2m平尺和塞尺检查。

2 接缝应无黑边、无锯齿边、无崩边角,缝中的填缝剂密实饱满,与两边人造石材齐平,颜色和光泽度基本一致并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目测,用光泽度仪检查。

3 整体研磨抛光后的人造石材光泽度应不低于40Gs)

检验方法:用光泽度仪检查。

4 整体研磨后防滑施工的质量验收按本规程第7.4.5条进行。

7.4.2 人造石材晶面处理的主控项目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晶面处理不应明显改变人造石材的颜色,干态摩擦系数不应低于0.5

2 人造石材表面光泽度应不低于70Gs);

3 人造石材表面反射的图像清晰。

7.4.3 人造石材工程不同部位的防滑等级应满足设计要求。

Ⅱ 一般项目

7.4.4 人造石材整体研磨工程的一般项目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顺光、逆光、正视、侧视下目测,不应有明显的磨痕、划痕、崩边角,不应有孔洞、凹陷、裂纹等。

检验方法:距离1m目测。

2 边角及磨过与没有磨过交接处,平整度过渡平缓,不得留有明显的坑洼及交接痕。

检验方法:距离1m目测。

3 表面反射的物体影像应无明显扭曲现象。

检验方法:距离1m目测。

7.4.5 人造石材晶面处理工程的一般项目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人造石材表面各处光泽度应基本一致,无明显的晶面处理剂残留痕迹和灰尘等污迹,表面pH值应为6~7。

检验方法:;目测;pH检验采用pH试纸。

2 人造石材表面应无擦痕、磨痕、划伤。

3 晶面处理不应对人造石材表面造成腐蚀等损伤。

7.4.6 人造石材防滑工程的一般项目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人造石材表面各处光泽度应基本一致,无明显的防滑剂残留痕迹和灰尘等污迹,表面PH值应为6~7。

检验方法:目测;pH检验采用pH试纸。

2 人造石材表面应无擦痕、磨痕、划伤。

3 防滑处理不应对人造石材表面造成腐蚀等损伤,不应明显改变人造石材的颜色。

7.5 窗台板、橱柜台面、洗手台

Ⅰ 主控项目

7.5.1 人造石材窗台板、橱柜台面、洗手台的品种、规格、花色、性能和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面板基本无色差。

检验方法:目测;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检验报告和复验报告。

7.5.2 人造石材窗台板、橱柜台面、洗手台的规格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开孔、开槽、开缺口的位置、数量、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进场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对照图纸目测。

7.5.3 人造石材窗台板、橱柜台面、洗手台的安装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后的面板应水平,且安装牢固。

检验方法:手扳检查;水平尺检查;检查进场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7.5.4 正面应平整、洁净、色泽一致,表面无污染痕迹,无裂纹,无崩边角,无孔洞、凹陷,无其他缺损情况。

检验方法:距离1m目测。

Ⅱ 一般项目

7.5.5 缝隙应严密通顺、笔直、嵌缝饱满,接缝材料应与人造石材的颜色基本一致,目测缝隙不明显。

检验方法:距离1m目测。

7.5.6 开孔、拉槽、切缺口等,应边缘整齐,孔、槽、缺口内无毛刺,与墙柱体或相关机件配合处应吻合严密。

检验方法:目测,手摸,用卷尺测量。

7.5.7 拼接处应过渡平缓,不得有明显的台阶、凹坑或打磨痕迹。加厚条下缘应在同一水平线上。

检验方法:目测;检查施工记录。

7.5.8 与水龙头、排水管、管道等生活设施的结合处应严密无渗漏。

检验方法:目测;检查施工记录。


 维护和保养

8.1 地面保养和维护

8.1.1 地面保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可使用酸、碱性清洗剂清理岗石表面;不可使用强碱性化学物质清理石英石表面

2 大门口应设置2级以上除尘垫,门外放铝合金防尘垫,门内放防尘地毯

3 进行保洁、除尘工作时,使用干燥尘推或吸尘器;不宜弄湿地面

4 当地面出现咖啡、茶水、果汁等液体时,应及时清理干净;当留有痕迹不能通过中性洗涤剂等清除时,应打磨消除,然后进行晶面处理

5 不得在地面上拖拉物品;有大量或重物运输时,需要在地面采取保护措施,避免划伤人造石材。

8.1.2 宜定期进行晶面处理,晶面处理的频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大堂门口、走道等人流多的地面,每季度进行1~2

2 根据使用情况,普通区域晶面处理频率为每年1~2次。

8.1.3 在地面出现明显的磨损、划伤、失去光泽,或出现太多难以清除的污渍的情况下,宜进行适度的整体研磨和晶面处理。

8.2 墙、柱面保养和维护

8.2.1 根据表面吸附灰尘情况,必要时使用吸尘器去除表面灰尘,或用干抹布擦拭至光亮。

8.2.2 保持墙、柱面整洁,避免锐器及腐蚀性气体和液体与幕墙表面接触。

8.2.3 发现密封胶条脱落或损坏时,应进行修补与更换。

8.2.4 干挂人造石材发现板材松动或干挂件(螺栓、螺钉、背栓等)松动、锈蚀或脱落时,应拧紧或更换。

8.2.5 对破损的人造石材产品应进行更换。


附录常用干挂件规格与要求

A.0.1 常用干挂件包括蝶型挂件、L型挂件和平插挂件,悬空墙面底部外露的人造石材宜采用平插挂件。常用干挂件规格应符合表A.0.1的规定。

A.0.1 常用干挂件规格(mm)

名称

L

t

k

          

蝶型挂件

60

3

30

 

80

50

4

100

70

L型挂件

60

3

30

 

80

50

4

100

70

平插挂件

60

3

30

 

80

50

4

100

70

A.0.2 每个干挂件应带一个不小于M6的不锈钢螺栓,并附带两个平垫圈和一个弹簧垫圈。

A.0.3 厚度不大于20mm的人造石材可采用厚度为3mm的挂件;厚度大于20mm的人造石材应采用厚度为4mm的挂件。

A.0.4 干挂件长度和宽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A.0.4的规定。

A.0.4 干挂件长度和宽度允许偏差(mm)

长度、宽度

30~50

50~80

80~120

允许偏差

+3.9

0

+4.6

0

+5.4

0

A.0.5 干挂件壁厚允许偏差应符合表A.0.5的规定。

A.0.5 干挂件壁厚允许偏差(mm)

厚度

3,4

允许偏差

+0.50

0

A.0.6 干挂件冲孔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A.0.6的规定。

A.0.6 干挂件冲孔尺寸允许偏差(mm)

孔径

10

允许偏差

+0.10

0

A.0.7 干挂件平面度公差应符合表A.0.7的规定。

A.0.7 干挂件平面度允许偏差(mm)

长度、宽度

30~50

50~80

80~120

允许偏差

+0.15

+0.2

+0.25

A.0.8 干挂件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表面不得有气泡、裂纹、结疤、折叠、夹杂和端面分层,允许有不大于厚度偏差一半的轻微凹坑、突起、压痕、发纹、擦伤和压入的氧化铁皮;

 冷加工后表面缺陷允许用修磨方法清理,但清理深度不得超过厚度偏差一半;

 冷加工后配件厚度减薄量不得超过厚度偏差一半;

 冲压孔边加工后应光滑,不得有毛刺、毛边;

 干挂件拉拔强度最小值不应低于2.4kN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干挂件配套的转接件可依据选用的锚栓规格和钢骨架的具体情况采用角钢制作。


附录专用建筑锚栓或简易锚件的选用

B.0.1 蒸压加气混凝土专用尼龙锚栓(图B.0.1)应由尼龙套和钝化不锈钢或S316不锈钢制成的六角头螺钉组成。安装参数应符合表B.0.1-1的规定,参考设计拉力值可按表B.0.1-2选取。

 

 B.0.1 蒸压加气混凝土专用尼龙锚栓示意图

1-加气混凝土专用尼龙锚栓;   2-六角头螺钉(带垫圈);   3-角钢连接件

B.0.1-1 蒸压加气混凝土专用尼龙锚栓安装参数(mm)

规格

钻头直径

钻孔深度

锚固深度

螺钉直径

GB8

8

60

50

5

GB10

10

65

55

7

 

B.0.1-2 蒸压加气混凝土专用尼龙锚栓参考设计拉力值(kN

锚固基材

强度等级

拉拔承载力平均值

M8

M10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A2.5 B04

0.25

0.45

A3.5 B05

0.50

0.70

A5.0 B06

0.70

0.90

B.0.2 混凝土空心砌块专用尼龙锚栓(图B.0.2)由尼龙套和钝化不锈钢或S316不锈钢制成的六角头螺钉组成。安装参数应符合表B.0.2-1的规定,设计参考拉力值可按表B.0.2-2选取。

                   

B.0.2 混凝土空心砌块专用尼龙锚栓示意图

1-混凝土空心砌块专用尼龙锚栓;   2-六角头螺钉(带垫圈);    3-角钢连接件

B.0.2-1 混凝土空心砌块专用尼龙锚栓安装参数(mm)

锚栓规格

钻头直径

钻孔深度

螺钉直径

UX10

10

75

8

UX12

12

85

10

B.0.2-2 混凝土空心砌块专用尼龙锚栓参考设计拉力值(kN)

锚固基材

强度等级

拉拔承载力平均值

M10

M12

混凝土空心砌块

MU7.5

0.50

0.80

B.0.3 简易锚件(图B.0.3-1、图B.0.3-2)由80mm×80mm×6mm厚钢板与M10螺杆焊接而成。简易锚件在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混凝土空心砌块上的参考设计拉力值可按表B.0.3选取。

 

B.0.3-1 简易锚件示意图

L-轻质墙体厚度

        

    

a)简易锚件固定于加气混凝土砌块                       b)简易锚件固定于空心混凝土砌块

B.0.3-2 简易锚件在轻质墙体上的安装示意图

1-轻质墙体;   2-80mm×80mm×6mm钢板;    3-M10螺杆;   4-角钢连接件

 

B.0.3 简易锚件在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混凝土空心砌块上的参考设计拉力值(kN)

锚固基材

强度等级

拉拔承载力平均值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

A2.5 B04

3.60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

A3.5 B05

3.60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

A5.0 B06

3.60

混凝土空心砌块

MU7.5

3.60


本规程用词说明

1 为便于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它有关标准执行时,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的规定(或要求)”。非必须按所指定标准执行时,写法为“可参照……执行”。


引用标准名录

1.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T 3787

2. 《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T 50002

3.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

4.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

5. 《建筑防火设计规范》GB 50016

6. 《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

7.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

8.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9

9.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

10.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

11.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

12.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

13. 《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 50502

14. 《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

15. 《碳素结构钢》GB/T 700

16. 《紧固件机械性能 螺栓、螺钉和螺柱》GB/T 3098.1

17. 《紧固件机械性能 螺母》GB/T 3098.2

18. 《非合金及细晶粒钢焊条》GB/T 5117

19. 《紧固件 螺栓和螺钉通孔》GB/T 5277

20.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

21. 《天然饰面石材试验方法 7部分:检测板材挂件组合单元挂装强度试验方法 》GB/T 9966.7

22. 《天然饰面石材试验方法 7部分:用均匀静态压差检测石材挂装系统结构强度试验方法 》GB/T 9966.8

23. 《建筑饰面材料镜向光泽度测定方法》GB/T 13891

24. 《金属覆盖层钢铁制作热镀锌层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GB/T 13912

25. 《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T 16766

26. 《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GB/T 17657

27.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3

28. 《天然大理石建筑板材》GB/T 19766

29. 《不锈钢和耐热钢  牌号及化学成分》GB/T 20878

30. 《石材用建筑密封胶》GB/T 23261

31. 《天然石材防护剂》GB/T 32837

3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

33.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

34.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

35.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33

36. 《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 145

37. 《混凝土用膨胀型、扩孔型建筑锚栓》JG 160

38. 《建筑地面工程防滑技术规程》JGJ/T 331

39. 《建筑装饰用石英人造石板JG/T 463

40. 《陶瓷墙地砖胶粘剂》JC/T 547

41. 《建筑用轻钢龙骨配件》JC/T 558

42. 《异型装饰石材 2部分:花线》JC/T 847.2

43. 《异型装饰石材 3部分:实心柱体》JC/T 847.3

44. 《干挂石材幕墙用环氧胶粘剂》JC 887

45. 《人造石》JC/T 908

46. 《非结构承载用石材胶粘剂》JC/T 989

47. 《陶瓷墙地砖填缝剂》JC/T 1004


 

 

中国石材协会标准

树脂型人造石材应用技术规程


条文说明



     

1.0.2  树脂型人造石材因含有有机成分,在紫外线以及雨水的作用下可能会产生一定的结构破坏,因此不宜用于室外阳光照射及雨雪淋洒处。

 

     

2.0.1~2.0.20  本规程所列术语是从本规程的角度赋予其含义,可与行业标准《人造石》JC/T 908行业标准建筑装饰用石英人造石板JG/T 463等标准配套使用。

2.0.14  反应型树脂胶粘剂,可以是单组分湿固化聚氨酯胶粘剂、环氧树脂砂浆或其他能够满足柔性、防水性、粘结强度等要求的反应型树脂粘结材料。


     

3.1 树脂型人造石材

3.2.1~3.2.2  根据放射性水平大小,在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中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及分为A、B、C三类,适用于室内装饰的石材为A、B两类,具体分类和使用范围见表1。

1 放射性水平及使用范围

放射性

水平等级

IR

照射指数

Iγ

照射指数

使用范围

A

≤1.0

≤1.3

使用范围不受限制

B

≤1.3

≤1.9

不可用于Ⅰ类民用建筑工程内饰面,可用于II类民用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内饰面

注1:Ⅰ类民用建筑工程主要包括:住宅、医院、老年建筑、幼儿园、学校教室等民用建筑工程;

2:Ⅱ类民用建筑工程主要包括:办公楼、商店、旅馆、文化娱乐场所、书店、图书馆、展览馆、体育馆、公共交通等候室、餐厅、理发店等民用建筑工程。

另外,为了减少人造石材(岗石)地面铺贴开裂、空鼓、翘边的风险,对人造石材用于地面及墙面湿贴的线性热膨胀系数指标作出了严于墙面、台面的要求。

3.2 金属及连接材料

3.3.7  本规程规定的锚栓涉及塑料膨胀套管,目前国家还没有专门的尼龙锚栓标准,外墙保温用尼龙锚栓规范又不适用,因此参照欧洲标准ETAG020作了最基本的规定。

3.3 胶粘剂

3.4.1  环氧胶粘剂俗称干挂胶、AB胶,由A胶组分和B胶组分按1:1的配比,搅拌均匀再使用。B组分不得过量使用。待粘面一定要清理干净。

3.4.2 云石胶基体树脂主要为不饱和聚脂树脂(UP)型(Ⅱ型),有的添加环氧树脂(EP)进行改性(Ⅰ型)。JC/T 989规定Ⅰ型适用要求较高的情况,Ⅱ型适用于要求较低的填缝、临时固定等一般要求的情况,本规程选用了其中的Ⅰ型。

云石胶固化剂的用量按使用胶量的1%~3%为宜,温度低于10℃时可以适当多加固化剂以获得尽可能短的固化时间,但不宜超过4%。云石胶和固化剂要搅拌均匀,待粘面一定要清理干净。

3.4.3 双组分水泥基胶粘剂和反应型树脂胶粘剂经过了大量工程实践的验证,被证实为最适合人造石材地面铺贴的胶粘剂种类。随着新胶粘剂品种的不断研发和面世,只要其柔性能够匹配人造石材的线性热膨胀系数,并能有效降低水泥碱对人造石材地面的腐蚀,同时符合本规程3.4.3条中的性能要求,都可作为人造石材地面铺贴专用胶粘剂。

3.4 填缝、接缝材料

3.5.1  中性耐候硅酮密封胶强度和硬度低,具有良好的膨胀收缩性能,能缓冲人造石材膨胀收缩的影响。

3.5.2  人造石材地面铺贴所用的填缝材料,要求具有一定的柔性,能够适应人造石材膨胀收缩量较大的现状;同时还需要有一定的硬度,具有可抛光性。因此,人造石材地面填缝材料要求在柔性和可抛光性之间取得一个最佳的平衡。

3.5 护理材料

3.6.2  晶面处理通常是在人造石材的铺装和整体研磨完工后的一种石材表面防护方式。经晶面处理后可普遍改善人造石材对光的折射和反射性能,提高石材的光泽度,还可以适当提高人造石材表面的耐磨性能。


     

4.1 一般规定

4.1.1 装饰设计的前提是确保满足使用功能在符合美学的同时,还要节省材料、方便工厂加工和现场施工。

4.1.7 人造石材的花色纹理随机分布,一般无需考虑纹理走向。

4.3 墙、柱面设计

4.3.1~4.3.2  干挂法是人造石材墙、柱面安装最安全可靠的方法。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优先选择标准干挂法。另外,除了干挂点挂法、有机胶粘贴法、水泥基法,还有一些其他施工方法,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酌情采用。

4.3.5 人造石材膨胀系数较高;并且由于树脂成分导致的柔性,板材极易出现轻度的变形。综合考虑,为确保安全及美观度,人造石材墙面施工时,人造石材板块之间宜留缝。

4.3.6 人造石材强度高,韧性好,可在成本、搬运、施工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设计尽可能少的分块数量和尽可能高的高度,以便分缝尽可能少,从而获得更好的美观度。

4.4 地面设计

4.4.1 对耐磨度要求不高、或者能够承受高频率翻新养护成本的场合,可考虑使用岗石;对耐磨度要求高、且能承受较高材料成本的场合,应优先考虑使用石英石

4.4.2 地面图案设计除应考虑图案的美观以外,还应考虑工厂能否加工,以及加工成本能否承受。

4.4.3 地面湿态防滑值和地面干态静摩擦系数的检测方法可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地面工程防滑技术规程》JGJ/T 331执行。

因为国内的消费者喜欢表面光泽度高的产品,但表面光泽度高的产品其防滑性能降低,因此地面施工还应考虑表面防滑性能。在保持表面高光的前提下,可通过涂刷防滑剂、开防滑槽或安装防滑条的方式来提高防滑性能。

4.4.6 人造石材具有较大的线性热膨胀系数,地面铺贴一定要按照规范使用胶粘剂,尽可能降低空鼓、翘边、开裂的风险。为避免施工队伍随意使用胶粘剂,在设计环节,就应该明确指定施工方式及使用何种胶粘剂。

4.4.7 留缝主要是出于人造石材膨胀系数较高的考虑。

4.4.8 可使用晶面处理剂等护理材料,对人造石材磨损、划花的表面进行修复、增光处理,以及提高表面的防污性能

4.5 人造石材楼梯设计

4.5.1 弧形楼梯的结构设计由结构设计单位负责。

1 楼梯结构施工应符合相关验收规定,在此基础上对结构进行复测,并根据现场实测数据,进行深化设计

3 弧形楼梯设计最内和最外装饰面尺寸应考虑安装钢骨架、饰面板和土建施工偏差,一般应按结构设计尺寸内缩和外扩约100mm。

4.5.2 直跑楼梯的结构设计由结构设计单位负责。

1 楼梯结构施工应符合相关验收规定,在此基础上对结构进行复测,并根据现场实测数据,进行深化设计

2 弧形楼梯设计最内和最外装饰面尺寸应考虑安装钢骨架、饰面板和土建施工偏差,一般应按结构设计尺寸内缩和外扩约100mm。

4.6 人造石材窗台板设计

4.6.2 考虑到电梯门的尺寸,方便通过电梯搬运。

4.7 人造石材橱柜台面设计

4.7.2 考虑到电梯门的尺寸,方便通过电梯搬运。

4.8 人造石材洗手台设计

4.8.2 考虑到电梯门的尺寸,方便通过电梯搬运。


     

5.1 一般规定

5.1.1 人造石材的原料来自天然石料,不同批次之间同样会存在色差。因此,大面积应用人造石材时,同样需要进行排版,按照同一个区域同一个色号的原则进行分布。

5.1.3 人造石材表面若与水长期接触,会产生腐蚀现象。因此,应避免人造石材表面与水长期接触。渗入膜下的水分,由于被保护膜封闭,不能逸出,会长期停留在板材表面,造成腐蚀。

5.1.4 粘结和修补所用的胶,应考虑具有优良的耐候性,能够长时期不变色。

5.1.6~5.1.7  人造石材吸水率极低,无需做防水处理,并且普通防护剂会降低人造石材与基层的粘结强度,增加空鼓风险。

在确实需要做防水背胶的情形下,应选用适用于人造石材的防水背胶。实际上,适用于天然石材的防水背胶产品,可能并不适用于人造石材。因此,选择人造石材用防水背胶时,应以人造石材为粘结底板,按3.6.3检测性能,符合要求的防水背胶产品方可用于人造石材。

5.1.8 人造石材加工、储存、运输工程中,均应避免板材表面与水长期的直接接触。

5.3 人造石材规格板加工

5.3.2 人造石材的杂质主要指纸皮、橡胶、塑料、木头等外来异物,这些异物会对产品的外观及性能产生不良影响,因此应加以限制。对于此类杂质,可进行局部修补,要求修补后的外观和性能与基体基本无异。

5.4 人造石材圆弧板加工

5.4.1 当直径小于600mm时,采用圆弧板通常不如直接采用实心圆柱经济。

5.9 人造石材拼花加工

5.9.4 人造石材拼花各个模块加工完毕,应在工厂内进行模拟试拼,试拼场地应足够大且平整,试拼检验注意控制累积误差。

5.10 人造石材雕刻加工

5.10.2 人造石材雕刻产品要求艺术表现力高,尤其须注意人物的表情和实物的形态,艺术性难以用量化标准去控制,应由有经验的人员进行审核把关。

5.12 人造石材楼梯加工

5.12.2 弧形楼梯加工比较复杂,最好能够根据现场制作1:1的木制模板,以便工厂控制加工误差。如误差无法控制,可将各部件留足余量,施工时根据现场情况切割或打磨。

5.13 包装、运输和储存

5.13.3 控制装箱重量是为了方便施工现场运输。

5.13.4 防止表面划伤的同时,可方便客户观察产品表面花色。

5.13.9 人造石材产品因含有树脂,且部分花色产品含有有机色料成分,为避免有机成分老化、分解,应避免日晒或雨淋。


     

6.1 一般规定

6.1.3 本条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 50502要求,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方案的具体内容应包括:编制依据、工程概况、施工部署、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准备与资源配置计划、主要施工单位案、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各项施工管理措施等;专项施工单位案至少应包括:材料和设备的准备、施工程序的组织管理、确定施工相关人及其职责与责任、施工现场的准备、施工安全与保护、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等

6.1.5 样板引路是保证施工质量、进度和整体效果的有效措施,因此工程各方代表(建设单位、监理、设计师、供货方、承包方以及各有关方)应予以重视,并应进行旁站监督,同时参与样板验收,以检验所用的材料、施工工艺及施工质量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6.2 施工准备

6.2.2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与各专业进行洽商是因为结构施工的误差将影响装修和机电等专业的施工。目前国内通常的室内装饰中墙、柱、顶、地面经常出现与机电、消防、智能等专业的矛盾,通过认真核对设计图纸,进行平、立面深化设计,将装饰与其他各专业之间的矛盾解决在施工前,是必要的。行业发展方向是工厂化施工,标准化、模数化、预留孔洞位置准确至关重要,不但影响成活后的观感质量,也严重影响施工进度,因此需要在施工前进行深化设计。

工程施工基准控制点、线应该统一且唯一,以确保多家施工的一致性;避免多家施工单位各自为政,导致最后在交界面出现误差或根本交不上圈现象。闭合平差就是为了避免各家测量误差的积累造成交界面处的偏差过大。

6.2.4 石材墙、柱面钢骨架与主体结构的连接节点采用后置埋件时,隐检应包括对后置埋件进行现场拉拔强度检验。本规程规定的石材墙、柱面钢骨架与主体结构的连接节点经过实践检验完全可靠。

6.2.5 切割人造石材的工作尽量放在工厂进行,以保护施工现场环境。

6.4 墙、柱面人造石材施工

6.4.1 本条规定的目的是为了避免造成安装操作困难。

6.4.5 本条规定的目的是为了避免石材板安装后造成壁灯无法安装。

6.6 人造石材楼梯施工

6.6.1 弧形楼梯按土建楼梯内、外边缘垂直于地面投影找出圆心,经反复测量、校验,取其中偏差较小点为设计圆心,设定的圆心与楼梯外边缘和踏步线的偏差应小于10mm。圆心定好后,把用木夹板制作的标有每个踏步内、外侧垂直投影定位点的模板固定好。弧形楼梯施工模板一般采用木夹板制作,在上面准确标注出弧形楼梯各个关键控制点的垂直投影点

6.6.4 外侧板安装时,板缝位置应采用线坠与地面模板上的控制定位点垂直吊线校核

6.6.5 1款的规定主要考虑扭曲面中间不容易开孔,立柱放在接缝处便于保证质量、方便施工。

6.7 人造石材窗台板施工

6.7.2 1款的规定中,阴角部位应修磨圆滑,避免出现尖角,是为了防止应力集中而导致后期开裂。

6.8 人造石材橱柜台面安装

6.8.2 4款规定的目的是防漏水。

5款规定的目的是为了避免高温对人造石材台面的损伤。

6.10 护理施工

6.10.4 整体研磨设备宜采用大型研磨机,因为小型翻新机压力不够容易出现波浪纹。如果施工位置不利于大型研磨设备操作,也可采用圆盘机。翻新机”字形进行打磨

6.10.5 大面积的晶面处理通常采用圆盘抛光机,狭小部位的晶面处理通常采用用手提式抛光机。


8 维护和保养

8.1 地面保养和维护

8.1.1 石材工程维护保养包括日常维护保养、定期维护保养和重新护理。使用单位制订并实施定期保养制度、落实人员和职责、设置必要的维护设施,购置必要的保养设备和工具、加强日常保养是保持石材装饰效果、延长石材使用寿命的有效手段。

2款规定的目的是防止砂粒等硬物被带入铺贴人造石材的区域。

5款规定的目的是防止地面被划伤后产生吸污,影响效果。

8.1.2 由于室内地面石材容易受到污染、磨损,因此地面石材护理宜常态化定期进行。

8.2 墙、柱面保养和维护

8.2.1 室内墙面人造石材因环境的影响,需进行定期清理,清理周期应根据人造石材表面的污染情况而定。较低部位且人手可触及的部位,污染会较严重,因此要经常及时清洁处理。墙面人造石材的晶面处理宜使用手持调速抛光机加钢丝棉或抛光垫,将晶面处理剂喷在钢丝棉或抛光垫上,进行晶面护理。护理后用干布擦拭可使人造石材表面光滑,增加人造石材的抗污性。

附录常用干挂件规格与要求

A.0.1  室内常用的挂件为L型挂件,蝶型挂件、平插挂件,对于悬空墙面底部外露的石材,宜采用平插挂件。T型挂件在逐步淘汰之列。

每个干挂件应带一个不小于M6的不锈钢螺栓,并附带两个平垫圈和一个弹簧垫圈。

厚度为3mm的挂件用于厚度不大于20mm的人造石材面板;厚度为4mm的挂件用于厚度大于20mm的人造石材面板。